4:8-20恩典福音改变一切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4:9A

4:8-11给虚假希望做奴仆还是建立与神的关系

  • 4:8保罗刚刚向加拉太人解释说他们是神的儿子,但是现在,他用他们的过去(他们认识神之前的时候)提醒他们,以作对比。在听到并相信恩典福音之前,他们曾服侍并敬拜假神和偶像。所有的假神和偶像都不是真神。它们只是人的创造物或邪灵。它们并不是真实存在的。圣经明确告诉我们只有一位神。无论任何人,只要他选择敬拜除了唯一真神以外的任何人或任何事物,他就是在敬拜魔鬼。这是他们在听到福音之前的生活。
    申命记32:16-17;哥林多前书8:4-6;10:19-20;以赛亚书44:9-20
  • 4:9A但是现在,因为他们认识了唯一的真神,一切都不同了——他们与神建立了关系。现在他们被真神所认识——神与他们建立了关系。神认识他们,如果你是信徒,神也认识你。神知道你的名字。作为信徒,我们与神有着私人关系。破裂的关系所带来的所有问题,都通过耶稣得到了调解。请记住,我们是神的孩子。我们救恩的保障建立在这样的事实之上,即我们与神的关系得到了恢复。
    哥林多前书8:3
  • 4:9B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么保罗就问,他们为什么要回归到假教导中。我们从信的开头得知,加拉太众教会的问题是他们开始相信假福音。假福音要求,相信基督还要遵守律法,才能得救。正如假神和偶像永远不能拯救他们一样,遵守律法也不能。他们回归到“懦弱平无用的小学”中,只能让他们再次做奴仆——这意味着除了对耶稣的信心,所有的一切都只会让你做奴仆,因为它们在你的生活中占据着“主人”的地位。任何事,从相信凡人的生命可以拯救我们,到敬拜佛祖,都同样会让你做奴仆,给你定罪。
    加拉太书1:6-7;2:14-16
  • 4:10显然,加拉太众教会开始遵守日子、月份、节期和年份,而这些并不是他们的习俗。这可能暗示了假老师的影响,致使他们开始遵守旧约的律法。假老师会强调,这是他们信心中必要的一部分——因此设立了偶像。遵守律法已经成了加拉太众教会的偶像。如果我们在单单相信耶稣之外增添救恩的要求,我们也身处设立偶像的危险之中。
  • 4:11因为他们设立了这一“遵守律法的偶像”,保罗害怕他白费了功夫。他害怕他们真的离开了“相信基督”,开始相信“律法的行为”以得救恩。作为信徒,对他们来说一切都应该变得有所不同,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他在他们身上的功夫就枉然了。这应该警醒我们,反思我们的生活,看看有没有任何事,我们认为是为了让神接受我们而必须要做的。我们在生活中设立偶像了吗?还是我们坚信这样的事实,即我们单单因着相信耶稣而得救,并且被神所认识。

4:12-20保罗的事工堪称真福音责任的典范

  • 4:12保罗提醒加拉太人,在他刚开始到加拉太的时候,他在他们中进行事工,变得像他们一样——意思是他很有可能适应了他们的文化,以便能给他们传福音。(作为信徒,我们应该愿意适应他人的文化,以便我们可以跟他们讲述耶稣。)但是现在,他在号召他们来变得像他一样,他们一点没有亏负他——意思是他在邀请他们走进他的生活,模仿他,这样就能在信心上有长进。(作为信徒,我们应该过圣洁而透明的生活,以便他人可以模仿我们。)
  • 4:13A,15B保罗提醒他们,在他第一次向他们传福音的时候,是因为身体有疾病。保罗生病了。他有健康问题。但是他没有把它当做不服侍神的借口,而是把它视为在当前处境中服侍神的机会。他把福音传给周围的人。他抓住了机会,而不是抱怨处境,也没有自怨自艾。他没有失去希望。保罗没有说他的健康问题具体是什么,但是致使他停止旅行。可能是眼睛的问题,因为第十五节中提到加拉太人愿意把他们自己的眼睛给保罗,说明他的眼睛有问题。(注意:神使用患难来施行他在我们生命中的旨意。他可能会使用我们的患难来在他人身上做事工,或者会使用它来锻炼你的品格,让你越来越像耶稣。神不会总是回应我们的祷告,除去我们的患难。相反,我们需要学习,像保罗所做的那样,依靠神足够的恩典,在我们的软弱中喜乐荣耀神,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们。)
    罗马书8:28;哥林多后书12:7-11
  • 4:14-15A,16在加拉太人最初遇到保罗的时候,没有因为保罗的疾病而对他不好,而是接待了他,把他当做神的使者,甚至当做耶稣基督来对待。但是现在,他们对待保罗的态度和行为有所改变。他在给他们传讲的真理,与最初给他们传讲的真理一样,但是现在,因为他们相信了假教导,却因此把他当做敌人。他想要让他们看到他们自己的变化,而不是保罗的。他们最初带着喜乐接受的消息,现在却被带着敌意拒绝。
  • 4:17-18假老师们耗费了巨大的精力和热心,说服加拉太众教会来遵守律法,但是他们的动机不纯。他们想要加拉太人反过来用巨大的精力和热心来寻求他们。他们想要把加拉太人排除在真理之外,以便他们可以建立他们自己的教派,专注于荣耀人,而不是荣耀神。(注意:在寻求传福音时使用热心——巨大的精力和热情——不是错误的。保罗甚至也用热心来向加拉太人传福音。但是热心并不一定都是好事。热心背后的目的和真理才是决定好坏的关键。)
  • 4:19-20保罗为他们的境况而感到痛苦,说他会“再受生产之苦”,意味着他愿意经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们再次理解福音及其含义。正如母亲生孩子时会经历痛苦以便孩子能独立生存,新的教会和信徒若要重生,在属灵上独立生存,也要经历痛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们心里。保罗真的关心他们,他称呼他们为他的小子,并且他希望和他们在一起。他想要改变他的口气,但是现在他在质疑他们(因为假老师的教导以及他们如何选择了跟随他们)。

复习题

  • 加拉太人在认识神以前是什么样的?
  • 假老师让加拉太人相信了什么?
  • 在我们的生活中,什么可以成为偶像?
  • 健康问题让保罗放弃希望了吗?
  • 在福音责任这方面,我们从保罗的例子中学到了什么?

6:6-18恩典福音改变我们夸口的对象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6:14

6:6-10顺着圣灵撒种

  • 6:6保罗刚刚教导了加拉太人,我们在肩负神给我们每一个人的个人责任时,也要帮助担当别人的重担。信徒中间存在着团队精神和团体情谊。其中一个应该相互共享的领域就存在于“话语施教者”和“话语受教者”之间——所有信徒都属于这两类,因为每一个信徒都应该委身一所地方教会,顺服其领导的指引。受教者应该共享(供给)他们的财富(一切需用的),来支持施教者,以便他能全职工作(帮助防范假教导)。这是一种使双方都收益的关系。施教者会有充足的时间来学习和教导话语,同时受教者从教导中受益。这也标志着在需要的领域进行服侍,以便施教者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祷告和教导圣经。神想要全职的牧师——话语的施教者!
  • 6:7-8保罗希望加拉太人不要自欺——意思是不要受骗相信虚假之物。他们面临着相信假福音的危险——后果及其严重。神是轻慢不得的——神不会受嘲弄。他设立了一条绝对的原则。保罗使用了“种和收”的比喻来解释这一原则:“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你在种什么呢?
  • 顺着情欲撒种:如果我们顺着情欲撒种,那么我们会收获败坏——堕落。信徒“顺着情欲撒种”——意思是顺着情欲生活,随着生活堕落,会在这一生中收获严重的后果和管教。“顺着情欲撒种”的非信徒——意思是他们拒绝单单信靠耶稣以得救恩,随心所欲,也会堕落到永久之定罪的地步。
    希伯来书12:5-13
  • 顺着圣灵撒种:如果我们顺着圣灵撒种,那么我们会收获永生。信徒“顺着圣灵撒种”——意思是他单单信靠耶稣以得救恩,并努力“靠圣灵行事”,同时圣灵在他里面结果子,他会兴旺,最终收获永生。
  • 6:9在撒种和收获之间有一段等待期。我们身处每日的抗争中,我们需要选择顺着圣灵撒种,而不是顺着情欲。我们选择顺着圣灵撒种是正确的,但是在撒种和收获之间还是会有一段间隔。在这一期间内,我们不要丧志,不要灰心。不要让焦虑和怀疑的想法在这一时期掌控你的生活,要明白神会恪守他的话语。“到了时候”——在神的时间里,有一天我们会收获——在这一生中也许会收获,但是在来生一定会收获!
    哥林多后书4:17
  • 6:10我们了解到这一原则是绝对的,并且恩典的福音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命,那么我们应该使用我们所拥有的机会向众人行善。保罗同时也告诉我们尤其要向其他信徒(信徒一家的人)行善。信徒就像是一个大家庭,因此我们需要确保互相行善,就像家人所作的那样。所有的“行善”都是在爱的引导之下。我们不需要规则手册来告诉我们如何行善如何爱,我们只需睁开我们的眼睛,服侍周围的人。

6:11-18以耶稣的十字架夸口

  • 6:11保罗开始总结这封他亲自写给加拉太众教会的信。他写的信字很大,可能指的是书写的长度或尺寸(可能是因为视力问题)。
  • 6:12-13保罗重新回顾了加拉太众教会中间的虚伪的假老师的问题,他们教导加拉太人要受割礼,以作为救恩的条件。他们自己甚至都不遵守律法,他们的动机在于:(1)宗教层面上的体面——他们想要加拉太的信徒受割礼,以便他们有理由为他们自己的良善夸口,就是通过让其他人来遵守律法。(2)过舒适的生活,避免受到迫害,就是来自于那些觉得无法忍受且受到冒犯之人的迫害。
    哥林多前书1:18
  • 6:14A-15与之相反,保罗愿意为耶稣的十字架夸口,因为他知道这是绝对的真理,没有其他得救的道路。我们的“夸口的对象”揭示了我们在“信靠”什么以得救恩。你在通过夸口什么来修复你与神的关系呢?保罗明确地回答:“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我们的行为(是否受割礼)对于赢取救恩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以弗所书2:8-9
  • 6:14B作为信徒,我们在基督里,我们的信心单单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上,因此就我们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们已经钉在十字架上。这意味着我们不再属于这世界,世界也不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不能规定我们该怎么活,我们不会寻求这个世界的欢娱。这意味着我们的生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借着神的力量变成了新造的人,现在我们有了新的主,新的渴求,新的目标,新的目的,新的动机和新的使命。这意味着我们从试图赢取救恩之下或被我们的罪拖垮之中被解放了出来,可以信心满满地活在谦卑的确信中,每天努力为了神的荣耀而活。
    加拉太书2:20;罗马书6:2-10
  • 6:16遵守这条规则的人——单单为基督夸口以得救恩——会得到平安——不再是神的敌人;会得到怜悯——不会受到应得的惩罚,因为他们的罪已得赦免,并且会借着应许,成为真正的神的以色列民。
  • 6:17保罗在传讲真理的末了,说道他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可能意味着疤痕,来自于传扬恩典福音而受到的身体上的迫害。不同于传扬假福音以避免受到迫害的假老师,保罗愿意传扬真信息,不顾迫害。
    哥林多后书11:23-27
  • 6:18保罗为信件作了结尾。他称他们为“弟兄们”,表明他相信他们是真正的信徒,仅仅是受到了假老师的欺骗。他呼求主耶稣基督的恩常与他们同在——“恩典”,因着它我们可以得救,成圣。阿门。

复习题

  • 话语的施教者和受教者之间共享什么?
  • 种和收的原则是什么?
  • 假老师的动机是什么?
  • 夸口能揭示出什么?你在为什么夸口呢?
  • 你的生活依据的是什么规则?

5:26-6:5恩典福音改变我们的关系f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6:2

5:26虚名:惹气和嫉妒

  • 5:24-26A保罗刚刚力劝靠圣灵得生的信徒也要靠圣灵行事。救恩过后,我们得到了新的本性,现在两种天性存在于我们里面。我们要每天把罪恶的天性钉在十字架上,照着圣灵结的果子活出我们的生命。如果我们这么做了,那么其中一个结果就是造就我们所拥有的关系,尤其是教会内部的关系。保罗现在继续说明真的恩典福音是如何改变我们的关系的。
  • 5:26B保罗告诉信徒不要贪图虚名——在没有理由自夸的时候自夸。假教导似乎也在教会内部对关系造成了伤害,因为他们在向律法寻求救恩的肯定,而不是向耶稣。保罗已经警告了他们,如果他们继续“相咬相吞”,那么他们最终会“彼此消灭”。作为信徒,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因此我们只能夸耀耶稣。他们忘记了,是因为他们关注他们的成就,而不是恩典。他们变得自满,忘记了恩典使我们变得平等。他们贪图虚名的两种主要途径是彼此惹气和互相嫉妒。
    加拉太书5:15,21;腓立比书2:3;以弗所书2:8-10
  • 彼此惹气(优越感):“惹气”意味着挑战某人来一争上下。这个人出于某些原因,觉得自己比他人优越,需要经常通过展示来证明。他们瞧不起不如他们的人。这个人关心的是别人会让他看起来如何。这个人没有安全感。这个人贪图虚名。作为信徒,当我们把注意力放在恩典福音之上时,我们可以战胜这一优越情节和“彼此惹气”。你需要记住,无论你取得多大成就,都无所谓,因为无论你如何努力,你都不配得到救恩。你的自我价值和对接纳的需求只能在主耶稣的恩典里面找到,是他救赎了你。
  • 互相嫉妒(自卑感):保罗已经提到了“嫉妒”是情欲的事,而非圣灵所结的果子。嫉妒意味着刁难,怨恨或不满他人的成就。这个人出于某些原因,觉得他不如他人,并且常常怨恨他认为比自己更好的人。这个人关心的是别人会让他看起来如何。这个人没有安全感。这个人贪图虚名。作为信徒,当我们把注意力放在恩典福音之上时,我们可以战胜这一自卑情节和“互相嫉妒”。你需要记住,无论你是如何的失败,都无所谓,因为尽管你失败,神也爱你。你的自我价值和对接纳的需求只能在主耶稣的恩典里面找到,而他救赎了你。

6:1-5挽回:温柔和正视

  • 6:1A作为信徒,我们要彼此像“弟兄”一样活着。这意味着我们不仅归属于同一个大家庭——神的家庭,并且我们要彼此关心。当我们看到某人“被过犯所胜”,也就是说他们明显在犯罪,那么我们要帮助他们。当然了,如果我们在彼此惹气或互相嫉妒,帮助是不可能发生的。“优越的人”会把它视为肯定,他们确实比陷入罪中的人要好(急于批判)。“自卑的人”会觉得自己也是罪人,没有资格帮助他(惧怕正视)。作为信徒,我们要放下这类的自负或自卑,开始“靠圣灵行事”。我们要“属灵”。我们要谦卑,从福音得力。我们要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绝不要用骄傲的心。
  • 6:1B挽回过程:(1)属灵——你需要置身于能够帮助他人的处境之中。尝试挽回时需要谨慎,免得你自己也被引诱,与他们一起陷入罪中。(2)被过犯所胜——如果一个人习惯性地犯罪,已经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了,那么你应该愿意帮助。(这并不意味着指出我们看见的每一个犯罪的人)(3)挽回——目标不在于谴责或论断这个人,而在于挽回。我们想要帮助他改正错误,或修复破损的部分。这意味着我们在尝试让事情恢复如初。

6:1-5重担:担当

  • 6:2作为信徒,若我们看到其他信徒有“重担”——难题,罪,困境或他们艰难应对的任何事物,我们应该“担当”重担或帮助他们。我们关心的动机是福音本身。保罗说如果我们互相担当各人的重担,我们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意味着我们用爱相互服侍,爱人如己。耶稣是这一“爱的律法”的典范。当他活在地上的时候,以及最终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背负了我们罪的重担的时候,他示范了这一“爱的律法”。
    加拉太书5:13-14;约翰福音13:34;以弗所书4:32
  • 6:3在我们帮助任何人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审视我们自己,看看我们是否位于能够帮助他人的处境之中。如果我们仅仅是在自欺,那么我们不能担当他人的重担,完全基督的律法。我们如何自欺呢?我们没有,还以为自己有,就是自欺——意思是我们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自满会给我们带来不好的论断,会破坏我们真正帮助的能力。
  • 6:4-5另一方面,每个人应该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意味着我们不要专注于与他人比较,而应该自我衡量。在基督徒的路上,我们在哪里,又行了多远呢?当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不能拿别人和自己相比,而要拿自己和自己相比。我们可以为神在我们里面所做的工而喜乐。每个人都有必须担当的“担子”。神给了我们每个人种种责任,我们必须要忠于这些责任。我们若忠诚,背负每日的担子,那么我们就能够帮助他人的重担。下列这些问题可以帮助你审视你的生活:
  • 属灵的滋养:你有属灵的食粮吗?你是否在遵守你所知道的应该做的事情?你生活中有尚未忏悔的罪吗?
  • 属灵的果子:你认为自己属灵吗?为什么?你是否在靠圣灵行事?你生命中有什么圣灵结的果子的证据?

复习题

  • 什么是虚名,惹气和嫉妒?
  • 你是否陷入到自满或自卑中?为什么?
  • 我们如何克服自满?
  • 信徒应该背负他人的什么?
  • 信徒应该在帮助他人之前做什么?

5:16-25恩典福音改变我们的品性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5:25

5:16-18顺着圣灵而行

  • 5:16A我们救恩中的引发剂是圣灵。当我们相信恩典福音的时候,我们同时会接受圣灵。从那一天起,他保障着我们的救恩,并开始使我们成圣。他同时也给我们一个新的天性,我们会顺着这一天性而行——遵行他的旨意和方式而活。
    加拉太书3:2-3,5,14;4:6,29;5:5
  • 5:16B-17A每个信徒有两种天性:(1)“圣灵的天性”(掌管生命的公义的欲望)——依据神的旨意而活;(2)“肉体的天性”(掌管生命的罪恶的欲望)——违背神的旨意而活。我们可以二选其一而活。得救时,我们不会变成非此即彼的机器人,而是必须选择每日顺着圣灵而行。在我们的生活里,这两个相互对立的天性在我们里面“相互斗争”。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即使我们想要做正确的事,也总是困难的——我们罪恶的天性仍然存在于我们里面。好消息是我们不必听从它,因为圣灵会给我们力量来跟随他。
    以弗所书4:22-24
  • 5:17B两种天性在我们里面相互斗争。作为信徒,我们新的渴望是荣耀耶稣,遵行神的旨意。但是我们“肉体的天性”在与这些渴望相斗争,以至于我们无法做我们想要做的事。
    罗马书7:22-23
  • 5:16,18作为信徒我们要“顺着圣灵而行”或“被圣灵所引导”。这意味着我们要承认我们里面正在进行的争战,然后选择让圣灵引导我们,使之成为我们遵行神完美旨意的动机。如果我们如此做,那么我们就不会“放纵肉体的情欲”了,也“不在律法以下”了。

5:19-21情欲的事

  • 5:19A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如下述行为和态度:
  • 5:19B道德败坏:奸淫——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淫乱——婚姻外的任何性行为);污秽——非自然的性方面的欲望,关系或行为;邪荡——不加节制的性放纵。总体来说,这囊括了婚前性行为,色情作品,同性恋,卖淫等。这些是有罪的。神只认可一夫一妻之间的性行为。
  • 5:20A宗教:拜偶像——用其他东西代替神或取而代之敬拜其他东西;邪术——相信咒语,占卜或邪灵,以获得奇迹或其他超自然事件;总体来说,这意味着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试图取代神或神的力量,通常是通过其他宗教,那么我们就对神犯罪了。
  • 5:20B-21A关系上的罪:仇恨——对某人的强烈厌恶感,以至于你希望坏事发生在他身上或对他怀有敌意;争竞——冲突或充满怨恨的不合;忌恨——充满嫉妒或怨恨的不满;恼怒——大怒或极其生气;结党——自私的野心,或对个人成功的渴求,不计道德代价;纷争——以不合或分歧取代团结;异端——用帮派性的精神集结人群(通常跟随假教导);嫉妒——因为他人的成就而轻视,怨恨或不满(凶杀——故意杀死别人)。总体来说,这些向我们表明了“恨”与“爱”相对立,是罪恶本性的作为,是关系方面的罪。
  • 5:21B物质滥用:醉酒——摄入过多酒精之后的“醉酒”状态,会导致机体功能和行为的失控;荒宴——痛饮狂欢,放纵派对或在聚会上过量饮酒。总体来说,这些表明了由任何物质(包括酒精或毒品)引发的醉酒或上瘾都是有罪且错误的。
  • 5:21C这份清单并没有包括全部情欲的事,只是一份总体上的清单,以让我们了解到它们是什么,任何“等类”的事情都是错的。
  • 5:21D保罗之前告诉过加拉太人,现在又再次告诉他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作为信徒,我们的品性有所改变,因此我们的态度和行为也会随之变化。如果没法发生改变,并且你毫无悔改且习惯性地做这份清单里的事情,那么你就是非信徒——你不会进天堂。有时,信徒会犯下这些罪,但是他们并不会以此为特征,当他们犯罪时,他们悔改。

5:22-25圣灵的果子。

  • 5:22A信徒被赐予圣灵,会在他们里面结出果子。“果子”用单数指代,而不是复数,表明所有下述行为和态度都是相辅相成的,是对称的。信徒不会只获取清单中的一项而不同时获取其他项。所有这些会共同成长为一体的圣灵“果子”。这样你就会知道这是圣灵的缘故,而不单单是你自己。
  • 5:22C-23果子:仁爱——出于他人固有价值而给予他人的良善,帮助和关心,以及为了他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喜乐——基于认识神而产生的巨大的愉悦感和幸福感;和平——在经历人生的起伏跌宕时确信神的主权;忍耐——困苦时期的耐心忍耐;恩慈——对他人友好,有礼貌,考虑周到且慷慨;良善——试图保持品行端正并诚实;信实——可信赖,忠诚,始终如一,忠实,可靠;温柔——谦虚且和蔼可亲;节制——自我控制,做出正确的选择。(没有律法禁止这样的事)
    罗马书8:4
  • 5:24-25我们如何结出果子?(1)救恩——凡属基督的人——每个信徒都属基督。(2)钉十字架——我们必须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一同消灭——作为信徒,我们与仍在我们里面的罪恶天性作斗争,把它钉在十字架上,直到我们完全得救赎。(3)圣灵——顺着圣灵而活而行——作为信徒,我们被赐予圣灵是要在他从里到外改变我们时顺服他。

复习题

  • 信徒里面有哪两种天性?
  • 情欲的事是什么?
  • 圣灵的果子是什么?
  • 你渴望哪个?在你里面有争战吗?
  • 我们如何结出圣灵的果子?

5:1-15恩典的福音释放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5:1

5:1释放是为了得自由,因此要自由

  • 5:1A保罗针对真理作了总结,结束了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论证。保罗对恩典福音的总结可以体现为一个词:自由。耶稣使我们得自由。他使我们彻底从任何奴役,咒诅和惩罚之下解放了出来。因此,我们应该在这一真理和这一自由中“站立得稳”。他释放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他希望我们活在这一自由里面。我们要维护我们的自由地位,不要丢失。我们永远也不会失去我们的救恩,但是当我们开始相信我们必须在其基础之上增添行为的时候,我们又回到了在惧怕中的生活,而不是在自由中。当耶稣释放我们的时候,他给了我们:(1)洁净的良心——知道无论我做什么,他都爱着我,会原谅我。(2)新的动机——我们出于爱和感激而遵守神的旨意,而不是试图赢取我们的救恩。
  • 5:1B保罗警告我们不要再次——(之前他们是偶像和假神的奴仆)被奴仆的轭挟制——(现在陷入了成为律法之奴仆的危险之中),因为当我们再次被奴仆的轭挟制的时候,我们并不是生活在耶稣给我们的自由之中。耶稣把我们从牢房里释放出来,并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再次回去并生活在里面——他释放了我们,是为了让我们离开那里,再也不要回去。耶稣释放我们,是要叫我们得以自由,因此让我们自由吧。
    使徒行传15:10

5:2-6从恩典中坠落还是因着恩典得救?

  • 5:2保罗再次陈述他的观点:只有一个真福音。保罗拿恩典和律法作对比,明确指出你只能二选其一。当他说“若受割礼”的时候,他的意思是如果你信靠律法的这一部分(割礼)来拯救你,那么基督对你来说就毫无益处了。我们绝不可以在耶稣之上增添任何东西。如果我们有所增添,那么我们就不能得救。如果你在信靠耶稣以及你的行为来拯救你,那么耶稣不会拯救你。如果你信靠耶稣以及其他偶像和假神来拯救你,那么耶稣不会拯救你。另一方面,如果你单单信靠耶稣来拯救你,那么耶稣就会拯救你!要么全是耶稣(100%),要么没有耶稣(0%)。
  • 5:3保罗想要明确:如果你在信靠律法的任何一部分(割礼)来拯救你(凡受割礼的人),那么你就必须信靠律法的全部(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不可以挑选。律法不能为每个人量身定制。你要么遵守整个律法,要么违背整个律法。你要么是完全公义的(100%好的),因为你从未违反律法的任何一部分,要么被律法所杀,因为犯了一部分律法的罪意味着犯了全部律法的罪。(100%坏的)
  • 5:4如果一个人选择不去完全单单信靠耶稣以得救恩(称义),而是同时也信靠律法(偶像或其他任何东西),那么他们所学到的关于耶稣的一切都是无用的。这意味着他们不是个信徒。他们“从恩典中坠落了”——意味着他们听到了恩典的福音,甚至也把耶稣作为他们自己的获取救恩方式的一部分,但是因为他们拒绝真正单单信靠耶稣,耶稣没有拯救他们。而信徒是“因着恩典得救”,并且永远不会远离它!
    约翰一书2:19;以弗所书2:8-9
  • 5:5-6A真正的信徒单单信靠耶稣,以得称义(救恩)。我们靠着圣灵,等候所盼望——(完全的确信)的义,是“凭着信心”,而不是“凭着信心和律法”。最终,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你单单信靠耶稣。无论你如何遵守或违背律法(受割礼或未受割礼),唯一重要的就是你单单信靠耶稣。你是在单单信靠耶稣吗?
    希伯来书11:1
  • 5:6B真正的信心会生发仁爱。对于神的良善,恩典和希望,回应应该是仁爱。爱靠的是自由,而不是罪。罪是爱神和爱他人的对立面。因此,这就回答了“自由是罪的通行证吗?”这一问题。当然不是了,因为这一自由只能借着信心获得——而信心会生发仁爱。

5:7-12加拉太人受了些擦伤,却没有被打倒

  • 5:7-8加拉太人向来跑得好,但是有人拦阻了他们,因此他们背离了真福音,转而开始遵守假教义。他们从信靠偶像,转为信靠基督,现在假老师又告诉他们要信靠律法。这类的教导并不是从神而来——那召你们到救恩里的。
  • 5:9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这是一个普遍的说法,意味着只有两面——没有中间地带。为了得到救恩,在相信耶稣的基础之上增添行为会败坏整件事情,这完全不是救恩!救恩要么全然出于恩典,要么完全与恩典无关!
  • 5:10A保罗似乎并不怀疑他们会在当初传给他们的真福音里继续行进。他在主里相信他们“必不怀别样的心”——意味着当他们再次听到这一真理之后,他们不会让这些假老师改变他们的想法。
  • 5:10B,12保罗不知道这些假老师是谁,但是他同时确信,这些假老师会受到审判。他也希望这些假老师被割绝了。
    加拉太书1:8-9
  • 5:11保罗为自己正名(好像假老师在声称保罗所教导的与他们所教导的是一样的),在传假福音的人不是他。保罗因为传恩典的福音而受到迫害,他举例说如果他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十字架是令人讨厌的,这是招致迫害的地方,这也是保罗受迫害的原因。如果他没有传十字架(恩典的福音),那么讨厌的部分就不复存在,他也不会受到迫害。

5:13-15释放是为了得自由,但是不要滥用自由

  • 5:13-14神呼召所有信徒是要得自由。但是我们不能滥用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犯罪,而是要用爱心互相服侍。这一福音使我们从遵守律法以得救恩之下释放出来,但是同时释放我们也是为了可以用爱心遵守律法。信徒的律法就是“爱人如己”。信徒的动机不应该是“犯罪”而应该是“遵守”——不是为了获得救恩,而是为了表现出爱。
  • 5:15如果他们滥用自由来“相咬相吞”,那么他们需要意识到他们会“彼此消灭”了。

复习题

  • 信徒从什么之下解放了出来?
  • 保罗希望我们在什么里面站立得稳?
  • 从恩典中坠落和因着恩典得救是什么意思?
  • 加拉太众教会的问题是什么?
  • 失去和滥用基督里的自由有什么危险?

4:21-31保罗的两约比方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4:28

4:21-23问题和故事

  • 4:21保罗针对加拉太信徒,尤其是那些希望在律法之下的人——这意味着相信假老师,把遵守律法视为救恩额外条件的人——提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把他们带回到律法的真正意义上。律法指的是旧约,正如任何假教导一样,假老师滥用旧约,欺骗加拉太信徒相信,他们的救恩有赖于律法。保罗想要让他们自己谦卑地审视,律法到底说了什么,而不是仅仅听假老师的错误解读。
  • 4:22A保罗讲述了一个记载在旧约中的关于亚伯拉罕的故事。自从信件的开头,保罗已经至少8次提到了亚伯拉罕。保罗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为例,表明他相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然后保罗指出福音是借着应许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一个特定的后代)说的——这个后代是耶稣,他兑现了这一应许,任何人都可以借着信心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最后,保罗指出属乎基督的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意味着神的子民是有信心的人,而不是带着世俗的血缘。因此保罗再次指向亚伯拉罕——犹太人之父——来表明圣经中记载的和亚伯拉罕示范的真正的真理。
    加拉太书3:6-9,14-18,29;创世记12:7;13:15;24:7
  • 4:22B-23故事:神应许给亚伯拉罕一个儿子。但是亚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拉渐渐变老,而他的妻子,撒拉,不能生育。于是他的妻子让他和使女夏甲同房,这样他们就能有儿子了。他同意了,夏甲生下一子,名叫以实玛利。若干年后,神兑现了他的诺言,借着他的妻子撒拉给了亚伯拉罕一个儿子。他们给他取名为以撒。因此,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第一个儿子是由使女所生(他的使女夏甲)。第二个儿子是由自主之妇人所生(他的妻子撒拉)。以实玛利,由使女夏甲所生,是按着血气生的——意味着亚伯拉罕没有等到神的应许得以兑现,试图在神的旨意之外靠自己得到一个儿子。以撒,由自主之妇人撒拉所生,是凭着应许生的——意味着神施神迹让撒拉产下一子,遵守了他的诺言。(耶稣会借着应许之子的血脉到来。)
    创世记12:1-4;15:4-5;16:1-15;21:1-3

4:24-27故事实为两约的比方

  • 4:24A保罗说这个故事是个比方——意味着它有更深层次的含义。他说这一含义通过两约体现出来。他继续解释:
  • 4:24B-25奴役之约:保罗告诉加拉太人,夏甲(象征着信靠你的行为):(1)出于西奈山——指向律法和犹太人——生子作奴仆——意味着遵守律法只会导致奴役。(2)阿拉伯的西奈山,相当于现在的耶路撒冷——意味着当时所有通过信靠律法来获得救恩的犹太人都与她的儿女一同作奴仆——信靠律法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当时的还是现在的,都是律法的奴仆。(或他们自己的宗教方式的奴仆)。
  • 4:26A自由之约:另一方面,撒拉(象征着信靠神的应许):(1)是自由的,而不是奴仆;(2)在上面的耶路撒冷——象征着地上耶路撒冷的对立面,意味着天堂,也就是真正的信徒会居住的地方,是所有真信徒的母亲——意味着她代表了每一个借着信心,而不是借着律法的行为信靠神的应许的人。
    希伯来书12:18,22
  • 4:26B注意:有一个假教导,产生于韩国的“上帝的教会世界福音宣教协会”这一邪教(以及其余的邪教),它们教导说,亚伯拉罕象征着圣父,他们相信就是一位名叫“安商洪”的韩国牧师,邪教的创始人。然后,这节经文里的“耶路撒冷”和“母亲”指的是“耶路撒冷母亲”或“母亲上帝”,他们相信就是一个名叫“张吉子”的韩国女人,她相信自己就是神。这些都是假教导。这节经文的真正教导如下:“母亲”是修辞,保罗用来解释比方。有两位母亲,每一位母亲代表着一个地方,每个地方代表着一个民族和他们的救恩方式:行为或恩典。因此,耶路撒冷或撒拉是我们的母亲,意思是我们借着对神的应许的信心被恩典所救,而不是借着我们自己。
    以弗所书2:8-10
  • 4:27保罗引用旧约里的另一节经文。这节经文让“不能生育的妇人”要欢欣,呼喊,大声呼叫,因为她要比有夫之妇有更多儿子。这是给以色列的预言,在流亡期间鼓励他们,要知道神还是会在他们的将来做出超自然的事情。保罗现在把它应用在福音之上。不能生育的妇人最有可能代表着属灵上不结果的外邦人,或在属灵上对得救感到绝望的外邦人。有夫之妇最有可能代表着有旧约或律法的犹太人,或试图在宗教上拯救自己的犹太人。要欢欣的原因是神要让不能生育的妇人比其他人得到更多的福分。外邦人会得到福音。绝望的人会得到希望。那些自己做不到的人,会受邀得到恩典。
    以赛亚书54:1

4:28-31比方的应用

  • 4:28,30-31信徒(弟兄们)是按着应许作儿女的,正如以撒一样。他生于自主之妇人。真正的救恩,只能通过借着信心信靠神的应许而得到。非信徒(绝对不可以承受产业)是按着奴役作儿女的,正如以实玛利一样。他生于使女。真正的奴役,只能来自你对自己的公义之能力的信靠。他们会永远得与神隔绝。只有真正的儿女(借着信心的)会承受产业——继承永生。
  • 4:29正如在保罗所处的时期,阿拉伯人(以实玛利的后裔)在迫害犹太人(以撒的后裔),非信徒(按着肉体生的)也会迫害信徒(按着圣灵生的)。这意味着在宗教上缺乏安全感的人觉得受到了福音的威胁,因为他们的宗教所做的努力不尽人意,于是他们用仇恨,敌意和迫害来回应。
    创世记21:8-9

复习题

  • 为什么保罗问了他们一个问题?
  • 保罗讲述的故事是什么?
  • 比方的含义是什么?
  • 比方的应用是什么?
  • 谁在迫害谁?为什么?

3:26-4:7恩典的福音让我们成为神的儿子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3:26,4:4-5

3:26福音的最高点:神的儿子

  • 3:26A从加拉太书的开端直到现在,保罗一直在维护真福音,表明我们因信称义,而不是因为遵守律法。他使用了若干个例子来说明。他刚刚解释了我们的救恩是出于神的应许,律法从未要改变这一应许。律法存在是为了要指出我们的罪,把我们引向对恩典的需求。我们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信心接受这一恩典。这不仅导致我们从律法中得释放,还彻底改变了我们的身份,因为神现在把我们视为他的儿子。这是真福音应用在罪人生活中的最高点。我们不再是神的敌人,而是他家庭的一份子。
  • 3:26B罪人成为神的儿子是一个新的现实,从最初开始就是神计划的一部分。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被当做神的后裔,因为我们是按照他的形象而造,但是“父子关系”只会存在于相信耶稣的人身上。每个人并不会自动获得这一新的关系,但是每个人都受邀来通过信心接受这一关系。我们被赐予一个机会,来与神建立亲密的个人关系。神想要认你。
    使徒行传17:28-29

3:27福音的应用:披戴基督

  • 3:27A保罗继续解释恩典福音是如何借着信心改变了我们的生命。他使用受洗作为比喻——受洗归入基督——指的是借着耶稣的死亡和复活在属灵上受洗归入基督和“披戴基督”的人——意味着现在他们在名义上是公义的,能够活出这一新的事实。因着基督,我们身着救恩和公义。身着在此处仍然是比喻,指出我们的新身份——我们在“披戴”耶稣的时候:他遮盖我们的赤身露体(罪);他成为我们的制服(身份);他成为我们每日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开始在举动上效仿耶稣;他一直与我们同在。
    加拉太书2:20;罗马书6:3-11;13:12;以赛亚书61:10;以弗所书4:24;歌罗西书3:12
  • 3:27B请注意:在此处并没有明确指出浸礼是“披戴基督”或“在基督里”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保罗的书信就全然没有意义了。我们应该理解为,“相信基督”的人“在属灵上与基督联合”,因此他们“披戴基督”。

3:28福音的平等性:我们都成为一了

  • 3:28A恩典福音带来的下一个重要真理是在基督里,我们都是一体的。在基督里,我们摆脱了种族,社会和性别不平等。在基督里,无论你的国籍是什么,你出生在或位于社会的什么阶层,你是男还是女,都无所谓,因为作为信徒,我们都身穿同样的公义,作为神的儿子,我们的价值是同等重要的。(律法区分犹太人和外邦人,但现在,这一区分不复存在了。)
  • 3:28B“成为一”——指的是在神眼中的“价值”,并不是要抹除“差别”。圣经仍然会区分男人女人,教会中的不同职分,民族文化,但“成为一”意味着神不会根据这些差别而区别看待你的价值。每个人都通过相同的方式成为神的儿子——信心。从实践的角度来说,这也意味着我们首先是信徒——因此,我们没有因性别,阶级或文化而被隔离。我们像神那样爱——一视同仁。
    以弗所书5:21-6:9;歌罗西书3:18-4:1

3:29-4:7福音的家族:神的儿子

  • 3:29恩典福音带来的另一个重要真理是我们成为神家族的一部分——是亚伯拉罕后裔的一员,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这节经文有若干含义:(1)我们属乎基督——如果你已经相信了他的话。(2)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意思就是神的子民是相信他的人;不是依照地上的出身——无论你出生时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不重要。(3)我们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定的继承人。神认我们做了他的儿子,因此我们会得着产业——永生。
  • 4:1-3保罗继续使用继承人的例子来帮助我们理解我们在基督里的新地位。他说继承人在孩童时期与奴仆毫无分别。因为孩童是父亲的儿子,他是一切事物的拥有者,当他年长的时候,就会继承一切。但是现在,他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到他父亲指定的时候来到。这意味着,作为孩童,他与奴仆没什么差别。这一例证的含义在于:(1)尽管神向亚伯拉罕允诺,但在耶稣到来之前他们仍位于律法之下,所以他们没法完全体会到恩典福音带来的自由。在耶稣到来之前的时期,他们就像孩童一样。(2)在得着救恩之前,我们被这世上的事物(和律法)所捆绑,直到我们听到并相信恩典的福音。
  • 4:4-5然后依据神的计划,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神就差遣耶稣,将律法之下的人(人类)救赎出来,以便他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这一等待时期已经过去,神借着耶稣揭示了恩典福音。神现在主动想要认我们作他长大的儿子,会得着产业——永生。因着耶稣,这一切得以成为可能。从这些经文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如下几点关于耶稣的信息:(1)他是神的儿子——百分之百的神。(2)他为女子所生——百分之百的人。(3)他生在律法以下——他以跟我们一样的方式受到试探却从未犯罪。(4)要把人赎出来——他的使命就是我们的自由。
  • 4:6-7如果我们相信耶稣,就成为儿子。神认养了我们。我们是他家庭的一份子。他爱我们就像爱耶稣一样。含义如下,因为我们是儿子:(1)神差遣圣灵(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这意味着我们可以用亲密的词语来称呼神——比如爸爸——就像耶稣所做的一样。这表明了神想要与我们建立的亲密关系。当我们祷告的时候,我们可以来到神面前,就像孩子来到父母面前一样——不是以机械的,不带私人感情的方式,每次重复相同的话语。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祷告。(2)我们不再是奴仆——我们得到儿子的所有特权。(3)我们有权得到产业——丰盛且永恒的生命。这不是我们赢取来的,而是父神给儿子的礼物。
    约翰福音17:21-24

复习题

  • 福音的最高点是什么?
  • 福音的应用是什么?
  • 福音的平等性是什么?
  • 福音的家族是什么?
  • 神认养你了吗?如果是的话,这意味着什么?

3:15-25恩典福音借着神的应许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3:22

3:15-18约定:神应许的力量

  • 3:15保罗使用人的文约的例子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神和人之间的福音应许。他说人的文约,也就是两个人之间的协议,已经订立就不得修改。不能拒绝或宣告无效,也不能增添。即使情况有变,文约也要以订立时双方约定的方式得以兑现。
  • 3:16然后他回到亚伯拉罕的例子,说明文约的例子如何起帮助作用,如何借着他在我们身上适用。保罗在本章的前半部分已经以亚伯拉罕的信为例,向我们表明恩典的福音因信而得,现在他向我们表明福音是借着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一个特定的后裔)的应许而立——这个后裔就是耶稣,他兑现了这一应许,任何人都可以借着信心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加拉太书3:6-9;创世记12:7;13:15;24:7
  • 3:17接下来,保罗向我们表明了这一应许或约定的力量。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神应许说他会成就一些事情——最终通过基督使万国得福。这是神在向人允诺。无论会发生什么,我们可以确信神会恪守他的诺言。在神向亚伯拉罕进行这一允诺的四百三十年之后,有了律法,人们因此困惑。他们的表现好像表明神改变了约定的内容,但这从来不是律法的目的——律法的目的从来都不是改变约定或宣称其无效。
  • 3:18保罗论证说,如果我们出于律法而接受“产业”(永生),就不再出于应许。律法和应许向相反的。不可能两者都正确。这与保罗告诉罗马人恩典和行为是相反的非常类似。如果你在恩典之上增加行为,就不再是恩典了。因此,我们必须二选其一,作为我们信心的对象(应许或律法)。神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产业”(永生)是出于应许(恩典),而不是出于律法(行为)。

3:19-22律法:目的和局限

  • 3:19A,22A保罗提出了下一个合乎逻辑的问题,他知道这封书信的读者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如果我们可以因应许而得救,也就是借着信心,那么律法,也就是借着行为,目的何在呢?保罗就律法的目的给出了两条原因。他在这条经文里提出了第一条原因:“为过犯”。律法向我们告知并暴露罪。罪是过犯——是违反律法。罪的下场就是死亡。因此,律法是作为圣洁的暂时性标准(直到耶稣到来,兑现应许)而设立的,向我们表明我们无法遵守律法以及我们的不顺服所招致的惩罚。旧约经文和律法把每一个人都圈在罪里。
    罗马书3:20;4:15;5:12-21;约翰一书3:4;哥林多前书15:56;雅各书2:8-12
  • 3:19B-20律法是出自神的,是借着天使经中保(可能是摩西)之手设立的。这些经文有点儿难以理解,但是跟着推论的思路走,保罗的意思似乎是神独自一人批准了与亚伯拉罕的约定——因此是基于神一方,而不是多方的——中保暗示了多方。简单来说,应许高于律法,因为应许取决于一方,神,而不是多方,我们和神。
    申命记33:2;诗篇68:17;使徒行传7:53;希伯来书2:2;利未记26:46;约翰福音1:17
  • 3:21另外一个问题来了,“既然律法是因为过犯而存在的,这是否意味着律法与神的应许是相互对立的?”这一问题来自于为完全理解律法和应许的关系所做的尝试。保罗的回答是个坚决的“不是”。他们不是相互矛盾的。两者都出自神,但是目的有所不同。这些目的也不相互矛盾,而是共同起作用。保罗会在下一节经文中作进一步的解释,但是在此处,他想让我们了解到,律法的一大局限就是(他之前已经说过了):公义不是出于律法,律法不能叫人得生。
    加拉太书2:21;罗马书7:7;哥林多后书3:6
  • 3:22保罗解释律法的第二个目的:“因着恩典”。律法存在也是为了让我们认识到我们对恩典的需求——这一需求只能因信耶稣基督靠着应许实现。律法向我们表明了我们的行为不能使我们称义,义是赐下的——赐给相信的人。因此,正确的理解是,律法和应许并不矛盾。律法表明人不是公义的,人也不能借着律法靠自己称义。律法表明了唯一的选择就是恩典。应许提供了这一恩典。唯一的条件就是信心。应许是可信赖的,因为它基于应许者——神自己。
    申命记27:26;罗马书3:9;11:32

3:23-25律法:相信之前和相信之后

  • 3:23保罗想要让我们明白在“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的身份是怎样的。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我们被“监禁”起来,或者说是律法的囚犯。然后“因信得救的理来到”,改变了一切。
  • 3:24律法的作用是暂时的“训蒙师傅”。训蒙师傅被视为奴仆,为其主人照看学龄儿童。他们是“当前掌权者”。他们负责教授儿童分辨对错,犯错时进行管教。律法的作用是一样的,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管教我们的不顺服。你可以想象的到,一个孩子不太会非常喜欢负责管教他的人,尤其是当他非常严格的时候。因此,位于律法之下让我们为来到基督那里做准备,在他里面我们可以因信称义(不因行为)。
  • 3:25在“因信得救的理来到”以后,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我们不再位于律法之下了。我们不再是囚犯,也不再是需要师傅的学龄儿童,我们从牢房里被释放出来,长大成人——我们不再需要管教者了。一但人在耶稣里有信心(相信),他们就从律法的奴役和囚禁下被释放出来了。他们不再需要出于恐惧或为得着救恩而遵守律法。他们记得律法所教给他们的,得着自由,得以因着神为了救赎他们而所做的一切,出于感激而喜乐地顺服神。我们不再位于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
    罗马书6:14

复习题

  • 救恩是出于应许还是出于律法?
  • 神与谁立约?
  • 律法使应许失效了吗?
  • 律法的目的何在?它与应许相互矛盾吗?
  • 因信得救的理来到之后,律法会怎样?

3:1-14恩典的福音借着信心而得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3:6

3:1-5保罗检验信心和行为

  • 3:1保罗将话题转回到加拉太众教会的问题上。他们的问题在于他们并没有在遵守福音的真理。他们离弃了最初传给他们的真理,并且开始相信假福音——只会招致定罪的信息。保罗称他们为无知,因为他们做出了无知的决定,尽管他们听到了福音,耶稣被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他们眼前——真理以清晰,强烈和有力的方式呈现在了他们面前。
    加拉太书1:6-7;2:4
  • 3:2-3保罗问了他们若干个反问句,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到问题所在。他问他们:你们受了圣灵,是因律法还是因信心呢?这一问题的答案显然是“信心”,于是他继续说他惊奇他们是如此的无知,以至于他们相信可以靠圣灵入门,却靠肉身成全。似乎加拉太人足够谦虚,知道他们因信得救,但是也惧怕,以至于认为他们必须遵守律法才能确保得救并成圣。保罗在试图反对这一想法。他想让他们知道,我们因信得救,因信成圣——而不是靠人为的努力。
  • 3:4保罗接着提醒他们,为了恩典福音,他们已经受了如此之多的苦。如果他们现在离开这一福音,那么他们所受的苦就是徒然的了。保罗想让他们记住他们对真理的承诺以及他们为之所付出的代价。
  • 3:5最终,保罗把神引入话题中。神赐给你们圣灵,是因行为还是因信心呢?行异能是因行为还是因信心呢?神在我们中间做工是因为我们行律法呢还是因为我们听信福音呢?加拉太人不是犹太人,所以他们与律法的关系与犹太人有所不同。他们不了解这一点,犹太人也一样。因此,保罗在使用所有这些论证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成为信徒是因为信心,并且他们应该继续借着信心为神而活——不要让假老师搅乱他们,让他们误以为必须要同时遵守律法。

3:6-9保罗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为例

  • 3:6-8保罗使用旧约中亚伯拉罕——犹太人之父——的例子来表明,甚至亚伯拉罕也认同这一真理。亚伯拉罕相信神的应许,这就算为他的义。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然后保罗说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他的意思是因信称义的人是恩典福音之应许的参与者,这恩典的福音是最初传给亚伯拉罕的——不是指血缘上的子孙。对于理解神的救赎计划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神知道他要借着信心使人称义(借着耶稣的死亡和复活),因此,他把福音传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要因你得福。”所以救恩的条件一直都是信心,从来都不是行为。
    创世纪12:1-3;15:6
  • 3:9保罗总结道,以信为本的人就是那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的兑现。他们“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记住这一点很重要,保罗随后会在这封给加拉太信徒的书信中再次回到这一点上。

3:10-12保罗揭露律法的咒诅

  • 3:10律法含有一个重大的咒诅,但人们在信靠律法作为救赎的途径时却常常忽略这一点。律法要求你遵守律法中所记的一切之事。这意味着你必须是完美的。律法要求完美。如果你不遵守律法书上所记的一切之事,你就是被咒诅的。如果你遵守所有的律法,却违背其中的一点,那么你就犯了全部律法的罪。律法是严格的。律法不容怜悯。律法会说,要么你是百分百的顺服,要么你是百分百的违抗。
    申命记27:26;雅各书2:10;罗马书3:23
  • 3:11保罗的表述极其清楚:“律法不能使你称义。”无论你如何努力,律法还是会定你的罪。如果你曾某一次未能做到,那么你就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了。你就带着违抗的印记——一个罪人。但是还有希望。它叫做“信心”。从旧约到新约“义人必因信得生。”神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救赎之路。
    哈巴谷书2:4
  • 3:12作为救赎的途径,“律法”和“信心”是相反的。因此,你必须二选其一。你不能同时选择两者。律法不出于信,信也不出于律法。“律法”意味着信靠人为努力来称义。“信心”意味着信靠耶稣的努力来称义。我们不能同时信靠耶稣和我们的行为。你只能信靠其中一个。如果你信靠律法,你必须因律法活着,这只能招致定罪。与之相反,救恩是神给我们的礼物,因信而得。我们不是靠善行得到救恩,也不是我们赢得救恩。如果我们赢得救恩,那么就是出于行为而不是出于恩典的。这就是律法的全部目的,就是向我们表明,我们不能赢得救恩,我们达不到完美的标准。律法把我们指向恩典,恩典说:“因着信心。”
    罗马书11:6;利未记18:5

3:13-14保罗高举基督的救赎

  • 3:13保罗最终提出了要点:“我们做不到,但耶稣做得到。”耶稣做了所有我们不能做的事。是耶稣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在学习律法之后,你会得出你被咒诅的结论。你注定要死,并永永远远与神隔绝。但是耶稣愿意付上代价,来救赎你。你的代价就是死亡。因此他为你而死。耶稣是完美的,完全遵守律法,但是他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了咒诅,因此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现在我们在基督里得了完美。
    罗马书5:8;6:23;利未记21:23
  • 3:14为什么基督要这么做呢?首先,借着他我们(外邦人)可以得到亚伯拉罕的祝福:借着信心,通过恩典得到救恩。他知道我们不能因律法(我们甚至不了解律法)得拯救,这也一直是神的计划。其次,他这么做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借着信心得到圣灵。圣灵借着信心使我们成圣。我们借着信心得救并成圣。今天,我们能够借着信心为神而活。

复习题

  • 对于保罗所提的反问句,答案是什么?
  • 为什么保罗拿亚伯拉罕举例?
  • 律法的咒诅是什么?
  • 耶稣是如何救赎我们的?
  • 我们借着什么得救并成圣?

2:11-21保罗反对彼得的虚伪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2:16,20

2:11-13彼得(矶法)的虚伪

  • 2:11保罗,彼得和其他使徒意识到他们所传的是同一个福音,团结在其上,并且认同他们来自神的使命有所不同,分别要到外邦人和犹太人中去。但是当彼得来到安提阿的时候,保罗当面反对他——也就是指出彼得做的不对。保罗宣称他有可责之处。使徒彼得的可责之处是什么呢?
  • 2:12A彼得曾与外邦人一同吃饭。对我们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在当时这事关重大,因为彼得是犹太人。旧约中规定了若干“仪式”和“洁净”方面的律法,犹太人需要遵守,包括他们的饮食习惯。这也导致了一些犹太人中逐渐形成的传统。犹太人和外邦人是相互隔离的,因为外邦人不遵守犹太律法和传统,因此是“不洁净”的。然后发生了一件事。耶稣来了,打破了这面隔离之墙,一切都改变了。犹太人无需再遵守这些“仪式”和“洁净”的律法,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也不再有区别。因此,对于彼得来说,这一新的现实情况的实际应用就是开始和外邦人一同吃饭。这是好现象。但是如同保罗所指出的一样,问题不在于彼得开始和外邦人一同吃饭,而在于他又停止了。当一些犹太人从雅各那里过来的时候,他就退去,和外邦人隔开了。
    马可福音7:14-23;使徒行传11:7-9;10:34-35
  • 2:12B矶法与外邦人隔开了是因为他害怕假老师(奉割礼的人)的批评。正如我们所学到的那样,并不是人人都相信耶稣,许多犹太人认为必须在相信耶稣的基础之上遵守仪式和洁净方面的律法才能得着救恩。很明显矶法不相信这一假福音,但是他没有在信心上站立地稳,而是懦夫般地退后了。矶法相信真福音,但是表现却与之相反。矶法是个伪君子——他宣称相信真福音,但是他的行为却不相符。
  • 2:13第二个问题在于矶法的影响导致其他犹太人也跟着他一同装假。甚至与保罗和提多(外邦人)共事的巴拿巴也随着装假。请谨记:我们的行为会影响他人的行为。

2:14-16A保罗的对质

  • 2:14A保罗明白一个重要的真理:福音会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就是说依据福音的真理,我们应该行得正并照着福音的真理而行。在得到救恩的时候,每个信徒都已经拥有一套先前的世界观了(基于文化,成长或学校等),他们依据世界观来解释世界及其中的事物。但在得到救恩的同时,福音的真理应该成为我们新的世界观,我们应该开始用它来解释一切。这会在我们的生命中引起急剧的变化。保罗意识到彼得是在使用犹太世界观,而不是福音世界观。
  • 2:14B-16A保罗问了矶法一个问题,戳穿了他的虚伪:如果你是犹太人,随外邦人行事,那么为什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然后保罗把彼得指回了福音的真理,彼得似乎已经忘记。他们两个都是生来的犹太人,但是他们的民族身份和对律法的遵行也救不了他们。他们自己的救恩与他们的种族,文化,律法或习俗都没关系,而是单单通过信靠耶稣而得救。因此,为什么彼得基于种族,文化,律法和习俗来决定和谁一起吃饭,和谁打交道或者和谁建立关系,而与此同时他自己的救恩却不是基于这些东西?他在提醒彼得,他们自己与神的关系与他们所行的无关,而是与他们所信的有关。与行为无关,而与恩典有关。与继续遵行律法无关,而与活出耶稣所给的自由有关。彼得无需因为别人的批评或认同而惧怕,因为他已经称义了——在神面前他已经是公义的了,已经被神所接纳。他得到了神的认同。

2:16B-21解释真理

  • 2:16B因信称义:在保罗向彼得提醒福音的时候,他大胆且清楚地宣称真福音是什么:在耶稣基督里因信称义。我们不能因行律法称义。没人能因行律法称义。
  • 2:17-18启示:保罗解释说,如果“在基督里称义”不是真的,那么也因为他们没有遵守律法,他们都是罪人,这意味着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因为他们在遵守他的教义。另一方面,如果他们重新建造靠律法得救恩的虚假体系,而这是他们曾经通过传讲恩典福音所拆毁的,他们就会是犯罪的人——罪人,违反律法者。
  • 2:19A律法叫人死:保罗说他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有些人在信靠律法得救恩。他们相信他们的行为能使他们称义。但是保罗说的是他越试图去遵行律法,真理越清晰:律法不会使人称义——对他来说律法是死的,不再是得救赎的方式。所有的“洁净”和“仪式”都不足以带走他的罪,使他称义。
  • 2:19B神叫人得救:既然保罗不再信靠自己遵守律法的行为以得救恩,他可以相信耶稣,以得救赎,真正开始为神而活。
  • 2:20新的身份:信徒向律法(或我们为了赢得神的接纳和救恩而做的任何行为)而死,因为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基督已付了完全的赎价,我们借着信得以接受。尽管如此,我们活着,不是我们而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意味着我们在基督里有新的身份。我们在现有的身体里活出这一新的身份,是通过相信神的儿子,而不是借着律法的行为(新的世界观)。我们因信称义,因信而活。是耶稣的爱和个人牺牲改变了一切,我们正是因此受到激励来服侍他。
  • 2:21只靠恩典:整个救恩的体系是建立在神奇妙的恩典之上的。保罗说他不想废掉神的恩,明确指出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他在提醒彼得,不能混淆律法和恩典,因此,他需要照着福音真理,行得正。

复习题

  • 彼得做错了什么?
  • 彼得的影响导致了什么?
  • 福音真理应该成为我们新的什么?
  • 我们因什么称义?
  • 我们能混淆律法和恩典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