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5恩典的福音释放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5:1

5:1释放是为了得自由,因此要自由

  • 5:1A保罗针对真理作了总结,结束了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论证。保罗对恩典福音的总结可以体现为一个词:自由。耶稣使我们得自由。他使我们彻底从任何奴役,咒诅和惩罚之下解放了出来。因此,我们应该在这一真理和这一自由中“站立得稳”。他释放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他希望我们活在这一自由里面。我们要维护我们的自由地位,不要丢失。我们永远也不会失去我们的救恩,但是当我们开始相信我们必须在其基础之上增添行为的时候,我们又回到了在惧怕中的生活,而不是在自由中。当耶稣释放我们的时候,他给了我们:(1)洁净的良心——知道无论我做什么,他都爱着我,会原谅我。(2)新的动机——我们出于爱和感激而遵守神的旨意,而不是试图赢取我们的救恩。
  • 5:1B保罗警告我们不要再次——(之前他们是偶像和假神的奴仆)被奴仆的轭挟制——(现在陷入了成为律法之奴仆的危险之中),因为当我们再次被奴仆的轭挟制的时候,我们并不是生活在耶稣给我们的自由之中。耶稣把我们从牢房里释放出来,并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再次回去并生活在里面——他释放了我们,是为了让我们离开那里,再也不要回去。耶稣释放我们,是要叫我们得以自由,因此让我们自由吧。
    使徒行传15:10

5:2-6从恩典中坠落还是因着恩典得救?

  • 5:2保罗再次陈述他的观点:只有一个真福音。保罗拿恩典和律法作对比,明确指出你只能二选其一。当他说“若受割礼”的时候,他的意思是如果你信靠律法的这一部分(割礼)来拯救你,那么基督对你来说就毫无益处了。我们绝不可以在耶稣之上增添任何东西。如果我们有所增添,那么我们就不能得救。如果你在信靠耶稣以及你的行为来拯救你,那么耶稣不会拯救你。如果你信靠耶稣以及其他偶像和假神来拯救你,那么耶稣不会拯救你。另一方面,如果你单单信靠耶稣来拯救你,那么耶稣就会拯救你!要么全是耶稣(100%),要么没有耶稣(0%)。
  • 5:3保罗想要明确:如果你在信靠律法的任何一部分(割礼)来拯救你(凡受割礼的人),那么你就必须信靠律法的全部(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不可以挑选。律法不能为每个人量身定制。你要么遵守整个律法,要么违背整个律法。你要么是完全公义的(100%好的),因为你从未违反律法的任何一部分,要么被律法所杀,因为犯了一部分律法的罪意味着犯了全部律法的罪。(100%坏的)
  • 5:4如果一个人选择不去完全单单信靠耶稣以得救恩(称义),而是同时也信靠律法(偶像或其他任何东西),那么他们所学到的关于耶稣的一切都是无用的。这意味着他们不是个信徒。他们“从恩典中坠落了”——意味着他们听到了恩典的福音,甚至也把耶稣作为他们自己的获取救恩方式的一部分,但是因为他们拒绝真正单单信靠耶稣,耶稣没有拯救他们。而信徒是“因着恩典得救”,并且永远不会远离它!
    约翰一书2:19;以弗所书2:8-9
  • 5:5-6A真正的信徒单单信靠耶稣,以得称义(救恩)。我们靠着圣灵,等候所盼望——(完全的确信)的义,是“凭着信心”,而不是“凭着信心和律法”。最终,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你单单信靠耶稣。无论你如何遵守或违背律法(受割礼或未受割礼),唯一重要的就是你单单信靠耶稣。你是在单单信靠耶稣吗?
    希伯来书11:1
  • 5:6B真正的信心会生发仁爱。对于神的良善,恩典和希望,回应应该是仁爱。爱靠的是自由,而不是罪。罪是爱神和爱他人的对立面。因此,这就回答了“自由是罪的通行证吗?”这一问题。当然不是了,因为这一自由只能借着信心获得——而信心会生发仁爱。

5:7-12加拉太人受了些擦伤,却没有被打倒

  • 5:7-8加拉太人向来跑得好,但是有人拦阻了他们,因此他们背离了真福音,转而开始遵守假教义。他们从信靠偶像,转为信靠基督,现在假老师又告诉他们要信靠律法。这类的教导并不是从神而来——那召你们到救恩里的。
  • 5:9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这是一个普遍的说法,意味着只有两面——没有中间地带。为了得到救恩,在相信耶稣的基础之上增添行为会败坏整件事情,这完全不是救恩!救恩要么全然出于恩典,要么完全与恩典无关!
  • 5:10A保罗似乎并不怀疑他们会在当初传给他们的真福音里继续行进。他在主里相信他们“必不怀别样的心”——意味着当他们再次听到这一真理之后,他们不会让这些假老师改变他们的想法。
  • 5:10B,12保罗不知道这些假老师是谁,但是他同时确信,这些假老师会受到审判。他也希望这些假老师被割绝了。
    加拉太书1:8-9
  • 5:11保罗为自己正名(好像假老师在声称保罗所教导的与他们所教导的是一样的),在传假福音的人不是他。保罗因为传恩典的福音而受到迫害,他举例说如果他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十字架是令人讨厌的,这是招致迫害的地方,这也是保罗受迫害的原因。如果他没有传十字架(恩典的福音),那么讨厌的部分就不复存在,他也不会受到迫害。

5:13-15释放是为了得自由,但是不要滥用自由

  • 5:13-14神呼召所有信徒是要得自由。但是我们不能滥用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犯罪,而是要用爱心互相服侍。这一福音使我们从遵守律法以得救恩之下释放出来,但是同时释放我们也是为了可以用爱心遵守律法。信徒的律法就是“爱人如己”。信徒的动机不应该是“犯罪”而应该是“遵守”——不是为了获得救恩,而是为了表现出爱。
  • 5:15如果他们滥用自由来“相咬相吞”,那么他们需要意识到他们会“彼此消灭”了。

复习题

  • 信徒从什么之下解放了出来?
  • 保罗希望我们在什么里面站立得稳?
  • 从恩典中坠落和因着恩典得救是什么意思?
  • 加拉太众教会的问题是什么?
  • 失去和滥用基督里的自由有什么危险?

2:1-7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信

经文背诵:启示录2:4-5

2:1耶稣给以弗所教会的信息

  • 1:9-20约翰得到人子的启示,描述了他看到的耶稣的惊人异象。耶稣的异象是如此得有力,以至于约翰仆倒在他脚前,像死了一样。耶稣安慰约翰,告诉他写下所看见的事(异象)。耶稣同时指示约翰写下“现在的事,并将来必成的事”。现在约翰会在第2-4章中写下现在的事,这事是关于七个教会的。
  • 1:20耶稣解释了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意思,说道:“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使者最有可能象征着教会的领导,比如牧师。这七个教会是当时真实存在的教会,同时它们也代表了每个世代的教会。
  • 2:1A耶稣让约翰写信给第一个教会以弗所,通过写信给使者(牧师),这个使者会把信带给以弗所的教会。这个教会很有历史,在整本新约中不断被提及。百基拉,亚居拉,亚波罗和保罗都给这座城市传过福音,并且最终许多人都相信了。神的道在那里日渐兴旺。保罗在那里工作了三年,建立教会。耶稣是在大概40年之后才对以弗所教会传达信息的。此外,以弗所书是写给以弗所的圣徒的。
    使徒行传18-20;提摩太前书1:3;提摩太后书1:16,18;4:12;以弗所书1:1-2
  • 2:1B以弗所是小亚细亚的一座城市,因如下原因而被人所熟知:以弗所是一座大都市;拥有能够举办游戏的,能容纳两万人以上的大剧院;并且假神亚底米的庙和神龛也在此处。
    使徒行传19:27,35
  • 2:1C耶稣给信件开了头,首先阐明了是他在说话:“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从之前的经文中(1:12-13)我们可以得知这是耶稣,耶稣一开始就申明了他的权柄和大能。耶稣,我们的总司令,救我们脱离罪并授权我们奉他的名传扬福音的那一位,每个教会的头,允诺与我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的那一位,他有消息要传达给他的教会。我们需要倾听!

2:2-36耶稣称赞以弗所教会

  • 2:2A保罗在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书信中告诉我们,信徒是为了要行善而被造的,耶稣称赞以弗所教会的好行为。尽管生活在那座城市的艰难环境中,他们仍然辛勤劳作,建立教会(劳碌),并且他们一直很忠心(忍耐)。
    以弗所书2:8-10
  • 2:2B耶稣称赞教会,因为他们不容忍恶人。信徒被召要过圣洁的生活,要与任何恶或罪隔绝开来。
    以弗所书5:1-11
  • 2:2C耶稣称赞教会,因为他们拒绝假老师。保罗警告以弗所教会,在他离开后,会有假老师出现,试图引领信徒听从他们的假道路。牧师应该密切关注并关心教会,保护教会远离假老师。这正是以弗所教会所作的。任何宣称所他所教导的内容是来自于神的人,他们都会试验,他们只相信那些教导从使徒那里得到真理的人(这些真理现已包含在圣经里)。
    使徒行传20:28-31;马太福音24:23-25;哥林多后书11:13-15
  • 2:3耶稣称赞教会的正确动机:“为我的名”。他们辛勤劳作,在环境艰难时仍旧忠心耿耿,憎恨恶并且拒绝假师傅,所作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想要顺服于耶稣。
  • 2:6耶稣称赞教会,因为他们恨恶尼哥拉一党人的行为,即恨恶拜偶像或行奸淫。耶稣恨恶这群人的假教导,教会也恨恶这一行为,做得非常正确。
    启示录2:12-15;民数记25:1-2

2:4-57耶稣批评并挑战以弗所教会

  • 2:4A尽管耶稣因为他们的行为称赞了教会,然而,有一件事他仍要责备他们:他们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他们丢弃了对基督和对彼此的爱。耶稣批评教会,因为尽管他们在正确的动机下行善,他们忘记了去爱。他们忘记了他们与耶稣的个人关系,这导致了他们忘记了去彼此相爱。
    以弗所书1:15;3:17-19;6:23;哥林多前书13:1-3;马可福音12:30
  • 2:5A耶稣建议教会做如下这三件事:(1)回想。他们需要回想他们刚开始相信耶稣时,对耶稣的爱。(2)悔改。他们需要停止继续按照现在的方向行进,要意识到他们没有全心爱耶稣的罪,离弃这罪并且开始做正确的事。他们需要再次开始去爱。(3)行起初所行的事。他们刚开始做得正确,全心全意全力爱耶稣,但是现在他们偏离方向并停了下来。他们需要真诚地爱耶稣,让爱使他们心中的火重新燃起,通过带着爱的顺服来真正地敬拜他。
    约翰福音14:15
  • 2:5B如果他们拒绝做这三件事情,耶稣说他就会快速临到他们那里,把他们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这意味着耶稣会以这样的方式审判教会,他们的教会将不再是一个教会。
  • 2:7听到这一消息是每一位信徒的责任,如果他们自己的心被圣灵定了罪,他们需要听到这一消息并且忏悔。所有真正的信徒(得胜的)会在天堂(神的乐园)里得到永生(生命树)。约翰一书5:4-5;启示录22:2,14,19;路加福音23:43;哥林多后书12:4

复习题

  • 谁在给各教会写信?
  • 为什么教会被称赞?
  • 为什么教会被批评?
  • 对于教会的挑战是什么?
  • 谁是得胜的人,他们会得到什么?

1:9-20人子的异象

经文背诵:启示录1:17-19

1:9-11约翰得到启示

  • 1:9A约翰称自己为这个启示的接受者和传达者。他谦逊地鼓励他写信的对象,声明他与他们的共同点:(1)“你们的弟兄”,即他同为信徒;(2)“一同有分”,他与他们有共同担当之处,他声明如下:“患难”或因福音而受的折磨,苦难及试炼。“国度”表明他在服侍并寻求神的国。“忍耐”或坚忍,他会服从神,不计代价。
    启示录1:1,4
  • 1:9B约翰告诉我们他所受到的一些迫害,说到“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以及他在那里的原因是“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据信,约翰是被流放到了拔摩岛上。他在那儿过着流亡生活。他被流放的原因是他在传扬神的道,并为耶稣基督作见证。
  • 1:10A在“主日”,也就是周日(称为主日是因为这是耶稣复活的日子),约翰“被圣灵感动”意味着他被圣灵以超自然的方式充满,以便能得到这一启示。
  • 1:10B-11接着,约翰听见在他后面“有大声音如吹号”。这一听起来像吹号的响声告诉约翰将他的所见写在书上,并送到下述七个教会: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据称,教会的排列顺序就是使者送达本书的顺序。

1:12-1620约翰看见惊人的异象

  • 1:12A约翰看见了发出巨大声响的人。他开始描述他的所见,也许我们看起来很奇怪,但这都是些象征,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人是什么样的。
  • 1:12B-13A首先,这个人站在“七个金灯台”的中间。在第20节经文里,从圣经本身的解释我们可以得知,这些是七个教会。所以七个金灯台代表教会是这世界的光。并且,上下文中异象的其余部分也跟这些教会有关系。
    腓立比书2:15
  • 1:13A约翰首先说这个人:“好像人子”。我们从圣经的其他部分得知,耶稣就是“人子”,这是对耶稣的描述。这是在提醒我们,神与他的教会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这也是这一耶稣站在教会中间的景象所要代表的。
    约翰福音3:13-18;但以理书7:13;马太福音28:20
  • 1:13B他接着描述他(耶稣)的衣着:“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这象征着旧约里大祭司的着装,表明耶稣是我们尊荣的大祭司。耶稣为了罪把自己献上作为完美的祭,并且他现在活着,永远为我们祈求。
    旧约里的祭祀:出埃及记28:4;利未记16:4;耶稣作为大祭司的事工:罗马书8:33-34希伯来书2:18,4:14-16
  • 1:14-15A约翰接来描述的是他的脑袋,头发,眼目和脚。他说:“他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这象征着耶稣在教会中施展作为。“白”指代耶稣是永恒的,火焰般的眼睛代表他的无所不知,铜一般的脚代表审判。这些都表明了他会洁净他的教会,使之圣洁。神是永恒的,全知的审判者。
    但以理书7:9
  • 1:15B约翰说他的声音“如同众水”,意味着声音很大,带有权柄,耶稣的声音会被听到。
    以西结书43:2
  • 1:16A“他右手拿着七星”。在第20节经文中,耶稣告诉我们,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使者”。“使者”在这儿最有可能指的是“传达消息的人”,可能指代教会的领导或者牧师。他们在耶稣的“右手中”,意味着他们在他的权柄之下,因为他是教会的头。正是通过了这些人,他向各教会传达他的信息。
    路加福音7:24,同样的“使者”一词被翻译成“所差来的人”。基督是头:以弗所书4:15;5:23;歌罗西书1:18
  • 1:16B从耶稣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代表着神的道。正是通过神的道,基督创建,改良并保护他的教会。
    希伯来书4:12
  • 1:16C最后,耶稣“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光代表着神荣耀的知识,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照进我们的生命里,并且我们在我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
    哥林多后书4:6;士师记5:31;马太福音13:43

1:17-20对异象的反应:惧怕,安慰,行动

  • 1:17A惧怕:约翰看到了耶稣究竟是谁,就颤抖起来。他就仆倒在耶稣脚前,像死了一样。
  • 1:7B-18安慰:耶稣安慰约翰,告诉他“不要惧怕!”因为耶稣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即永恒的。他“又是那存活的;曾死过,现在又活了”并“直活到永永远远”。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付上了代价,但又从死里复活,并且今天还活着。他永永远远地活着,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他战胜了罪和死亡。信徒不必担心死亡和下地狱。
  • 1:19行动:耶稣告诉约翰要记录什么。“所看见的”,即第10-16节经文中他刚刚看到的异象;“现在的事”,即在第2-3章中他要写给教会的信;最后“将来必成的事”,即第4-22章中将来的事件。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时间表,告诉我们本书写的是什么。

复习题

  • 谁得到了异象?
  • 他写信给的那些教会的名字都是什么?
  • 异象里的人是谁?
  • 这个人的特征是什么?他们象征着什么?
  • 对于异象的反应是什么?

4:21-31保罗的两约比方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4:28

4:21-23问题和故事

  • 4:21保罗针对加拉太信徒,尤其是那些希望在律法之下的人——这意味着相信假老师,把遵守律法视为救恩额外条件的人——提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把他们带回到律法的真正意义上。律法指的是旧约,正如任何假教导一样,假老师滥用旧约,欺骗加拉太信徒相信,他们的救恩有赖于律法。保罗想要让他们自己谦卑地审视,律法到底说了什么,而不是仅仅听假老师的错误解读。
  • 4:22A保罗讲述了一个记载在旧约中的关于亚伯拉罕的故事。自从信件的开头,保罗已经至少8次提到了亚伯拉罕。保罗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为例,表明他相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然后保罗指出福音是借着应许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一个特定的后代)说的——这个后代是耶稣,他兑现了这一应许,任何人都可以借着信心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最后,保罗指出属乎基督的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意味着神的子民是有信心的人,而不是带着世俗的血缘。因此保罗再次指向亚伯拉罕——犹太人之父——来表明圣经中记载的和亚伯拉罕示范的真正的真理。
    加拉太书3:6-9,14-18,29;创世记12:7;13:15;24:7
  • 4:22B-23故事:神应许给亚伯拉罕一个儿子。但是亚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拉渐渐变老,而他的妻子,撒拉,不能生育。于是他的妻子让他和使女夏甲同房,这样他们就能有儿子了。他同意了,夏甲生下一子,名叫以实玛利。若干年后,神兑现了他的诺言,借着他的妻子撒拉给了亚伯拉罕一个儿子。他们给他取名为以撒。因此,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第一个儿子是由使女所生(他的使女夏甲)。第二个儿子是由自主之妇人所生(他的妻子撒拉)。以实玛利,由使女夏甲所生,是按着血气生的——意味着亚伯拉罕没有等到神的应许得以兑现,试图在神的旨意之外靠自己得到一个儿子。以撒,由自主之妇人撒拉所生,是凭着应许生的——意味着神施神迹让撒拉产下一子,遵守了他的诺言。(耶稣会借着应许之子的血脉到来。)
    创世记12:1-4;15:4-5;16:1-15;21:1-3

4:24-27故事实为两约的比方

  • 4:24A保罗说这个故事是个比方——意味着它有更深层次的含义。他说这一含义通过两约体现出来。他继续解释:
  • 4:24B-25奴役之约:保罗告诉加拉太人,夏甲(象征着信靠你的行为):(1)出于西奈山——指向律法和犹太人——生子作奴仆——意味着遵守律法只会导致奴役。(2)阿拉伯的西奈山,相当于现在的耶路撒冷——意味着当时所有通过信靠律法来获得救恩的犹太人都与她的儿女一同作奴仆——信靠律法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当时的还是现在的,都是律法的奴仆。(或他们自己的宗教方式的奴仆)。
  • 4:26A自由之约:另一方面,撒拉(象征着信靠神的应许):(1)是自由的,而不是奴仆;(2)在上面的耶路撒冷——象征着地上耶路撒冷的对立面,意味着天堂,也就是真正的信徒会居住的地方,是所有真信徒的母亲——意味着她代表了每一个借着信心,而不是借着律法的行为信靠神的应许的人。
    希伯来书12:18,22
  • 4:26B注意:有一个假教导,产生于韩国的“上帝的教会世界福音宣教协会”这一邪教(以及其余的邪教),它们教导说,亚伯拉罕象征着圣父,他们相信就是一位名叫“安商洪”的韩国牧师,邪教的创始人。然后,这节经文里的“耶路撒冷”和“母亲”指的是“耶路撒冷母亲”或“母亲上帝”,他们相信就是一个名叫“张吉子”的韩国女人,她相信自己就是神。这些都是假教导。这节经文的真正教导如下:“母亲”是修辞,保罗用来解释比方。有两位母亲,每一位母亲代表着一个地方,每个地方代表着一个民族和他们的救恩方式:行为或恩典。因此,耶路撒冷或撒拉是我们的母亲,意思是我们借着对神的应许的信心被恩典所救,而不是借着我们自己。
    以弗所书2:8-10
  • 4:27保罗引用旧约里的另一节经文。这节经文让“不能生育的妇人”要欢欣,呼喊,大声呼叫,因为她要比有夫之妇有更多儿子。这是给以色列的预言,在流亡期间鼓励他们,要知道神还是会在他们的将来做出超自然的事情。保罗现在把它应用在福音之上。不能生育的妇人最有可能代表着属灵上不结果的外邦人,或在属灵上对得救感到绝望的外邦人。有夫之妇最有可能代表着有旧约或律法的犹太人,或试图在宗教上拯救自己的犹太人。要欢欣的原因是神要让不能生育的妇人比其他人得到更多的福分。外邦人会得到福音。绝望的人会得到希望。那些自己做不到的人,会受邀得到恩典。
    以赛亚书54:1

4:28-31比方的应用

  • 4:28,30-31信徒(弟兄们)是按着应许作儿女的,正如以撒一样。他生于自主之妇人。真正的救恩,只能通过借着信心信靠神的应许而得到。非信徒(绝对不可以承受产业)是按着奴役作儿女的,正如以实玛利一样。他生于使女。真正的奴役,只能来自你对自己的公义之能力的信靠。他们会永远得与神隔绝。只有真正的儿女(借着信心的)会承受产业——继承永生。
  • 4:29正如在保罗所处的时期,阿拉伯人(以实玛利的后裔)在迫害犹太人(以撒的后裔),非信徒(按着肉体生的)也会迫害信徒(按着圣灵生的)。这意味着在宗教上缺乏安全感的人觉得受到了福音的威胁,因为他们的宗教所做的努力不尽人意,于是他们用仇恨,敌意和迫害来回应。
    创世记21:8-9

复习题

  • 为什么保罗问了他们一个问题?
  • 保罗讲述的故事是什么?
  • 比方的含义是什么?
  • 比方的应用是什么?
  • 谁在迫害谁?为什么?

1:1-8启示录简介

经文背诵:启示录1:3

1:1-3作者,受众和祝福

  • 1:1A“耶稣基督的启示”意味着这本书是来自于耶稣,关于耶稣的。他将要展示或揭露“必要快成的事”,或将来的事情。这些“事”已经开始了,将“必要快成”,但还没有完成。
  • 1:1B本书的受众是“他的众仆人”或信徒们。耶稣想要我们知道我们的将来。
  • 1:1C-2神将这个启示给了耶稣,耶稣给了天使,天使又给了约翰,约翰把它写了下来,好让信徒阅读。因此,本书的人类作者是使徒约翰,他也是约翰福音以及使徒书信约翰一书、二书和三书的作者。约翰是耶稣的仆人。他的工作是“证明”或见证如下三件事情:(1)神的道——这是来自于神的真理,不是约翰自己的观点;(2)耶稣基督的见证——所有来自于耶稣的事和所有关于耶稣的已经显明的事;(3)凡约翰所看见的事——所有他在他的异象里所经历的事。
    约翰福音7:16
  • 1:3对于所有读到,听到又遵守这一预言的人,都有特殊的祝福。这本书不仅仅是要把我们的将来告诉我们,并且号召我们采取行动。这本书里的事件可能在任何时候发生,所以我们不能拖延,而是今天就要为神而活。这样行的人都是有福的。

1:4-6以我们三位一体之神的名义发来问候

  • 1:4A约翰问候他写信给的亚西亚的七个教会,祝愿来自于我们三位一体之神的恩惠与平安归给他们。
  • 1:4B从圣父的角度:约翰强调神的永恒性和他无时不在的主权:现在,过去和将来。
    出埃及记3:14-15
  • 1:4C从圣灵的角度:这稍微有点儿让人困惑,但“他宝座前的七灵”似乎指的是圣灵,“七”指的是圣灵的完整性。
    试比较:以赛亚书11:2;撒迦利亚书4:2,6,10;启示录3:1;4:5;5:6
  • 1:5-6从圣子的角度:强调耶稣基督本身和他的作为:
  • 1:5A耶稣是忠实的见证。耶稣为真理作见证,并忠实地传扬真理,即使是在迫害和死亡的时候。
    约翰福音5:31-47;8:14
  • 1:5B耶稣是从死里首先复活的。这里背后有层面意思:(1)“首先”并不意味着他是“长子”,而是说他是掌控产业的那一位,或至高的统治者。(2)耶稣是第一个以不朽坏的身体从死里复活的。
    诗篇89:27;歌罗西书1:15-18;哥林多前书15:20
  • 1:5C耶稣是世上君王的元首。他是万王之王。他统治着所有世上其他的君王(政府、权威等)。没有谁能比他更伟大。
    启示录17:2,19:16
  • 1:5D约翰以向耶稣(耶稣做了如下事迹)的祝福做结尾,但愿荣耀、权能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
  • 1:5E耶稣恩典的事工:耶稣爱我们。他爱你。不是因为你是好的,而是因为他选择了爱你,并为你而死。耶稣用自己的血洗净我们,使我们脱离罪恶。他死在十字架上,拿走了我们的罪。他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来拯救我们。他的血洗去了我们的罪。
    加拉太书2:20;约翰福音1:29
  • 1:6耶稣使我们作王,作他父神的祭司。我们被封为君尊的祭司。我们献上属灵祭品,通过耶稣基督,可被神接纳,并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耶稣是王,我们是他君尊家庭的一部分。我们终有一日会与他在神的国里一起掌权。
    彼得前书2:9;罗马书12:1;希伯来书10:19-20

1:7-8耶稣的第二次再来

  • 1:7A耶稣会再回来。圣经在耶稣的第二次再来方面教导了很多,这是我们信徒期待发生的事情。他会以离开时的方式再次回来,驾云归来。
    路加福音12:40;使徒行传1:11
  • 1:7B耶稣的归来将会是一个公开且不可否认的事件。众目都要看见耶稣和他的全部荣耀。不相信的犹太人(他们也刺了耶稣)和不相信的外邦人(地上的万族)都要在他显现时哀哭,因为他回来是要审判这世界。选民会得救,所有其他人都会被丢进火湖里。
    马太福音24:30-31,26:64;撒迦利亚书12:10
  • 1:7C尽管非信徒会受审判,也会有哀哭之时,做为信徒,我们期待他的再来,结束这罪恶的世代。
  • 1:8耶稣拥有如下的身份,并且会以这样的身份回来:(1)至高无上的统治者——“阿拉法”是希腊字母表里的第一个字母,“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因此,耶稣声称,从头到尾他都在掌权;(2)永恒的主——耶稣今天活着,活在永恒的过去,并且他会再回来;(3)全能者——耶稣是全能的神。

复习题

  • 启示录的作者是谁?
  • 启示录的受众是谁?
  • 启示录的祝福是什么?
  • 约翰在耶稣基督本身和他的作为方面强调了什么?
  • 耶稣会以什么身份回来?

3:26-4:7恩典的福音让我们成为神的儿子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3:26,4:4-5

3:26福音的最高点:神的儿子

  • 3:26A从加拉太书的开端直到现在,保罗一直在维护真福音,表明我们因信称义,而不是因为遵守律法。他使用了若干个例子来说明。他刚刚解释了我们的救恩是出于神的应许,律法从未要改变这一应许。律法存在是为了要指出我们的罪,把我们引向对恩典的需求。我们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信心接受这一恩典。这不仅导致我们从律法中得释放,还彻底改变了我们的身份,因为神现在把我们视为他的儿子。这是真福音应用在罪人生活中的最高点。我们不再是神的敌人,而是他家庭的一份子。
  • 3:26B罪人成为神的儿子是一个新的现实,从最初开始就是神计划的一部分。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被当做神的后裔,因为我们是按照他的形象而造,但是“父子关系”只会存在于相信耶稣的人身上。每个人并不会自动获得这一新的关系,但是每个人都受邀来通过信心接受这一关系。我们被赐予一个机会,来与神建立亲密的个人关系。神想要认你。
    使徒行传17:28-29

3:27福音的应用:披戴基督

  • 3:27A保罗继续解释恩典福音是如何借着信心改变了我们的生命。他使用受洗作为比喻——受洗归入基督——指的是借着耶稣的死亡和复活在属灵上受洗归入基督和“披戴基督”的人——意味着现在他们在名义上是公义的,能够活出这一新的事实。因着基督,我们身着救恩和公义。身着在此处仍然是比喻,指出我们的新身份——我们在“披戴”耶稣的时候:他遮盖我们的赤身露体(罪);他成为我们的制服(身份);他成为我们每日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开始在举动上效仿耶稣;他一直与我们同在。
    加拉太书2:20;罗马书6:3-11;13:12;以赛亚书61:10;以弗所书4:24;歌罗西书3:12
  • 3:27B请注意:在此处并没有明确指出浸礼是“披戴基督”或“在基督里”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保罗的书信就全然没有意义了。我们应该理解为,“相信基督”的人“在属灵上与基督联合”,因此他们“披戴基督”。

3:28福音的平等性:我们都成为一了

  • 3:28A恩典福音带来的下一个重要真理是在基督里,我们都是一体的。在基督里,我们摆脱了种族,社会和性别不平等。在基督里,无论你的国籍是什么,你出生在或位于社会的什么阶层,你是男还是女,都无所谓,因为作为信徒,我们都身穿同样的公义,作为神的儿子,我们的价值是同等重要的。(律法区分犹太人和外邦人,但现在,这一区分不复存在了。)
  • 3:28B“成为一”——指的是在神眼中的“价值”,并不是要抹除“差别”。圣经仍然会区分男人女人,教会中的不同职分,民族文化,但“成为一”意味着神不会根据这些差别而区别看待你的价值。每个人都通过相同的方式成为神的儿子——信心。从实践的角度来说,这也意味着我们首先是信徒——因此,我们没有因性别,阶级或文化而被隔离。我们像神那样爱——一视同仁。
    以弗所书5:21-6:9;歌罗西书3:18-4:1

3:29-4:7福音的家族:神的儿子

  • 3:29恩典福音带来的另一个重要真理是我们成为神家族的一部分——是亚伯拉罕后裔的一员,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这节经文有若干含义:(1)我们属乎基督——如果你已经相信了他的话。(2)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意思就是神的子民是相信他的人;不是依照地上的出身——无论你出生时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不重要。(3)我们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定的继承人。神认我们做了他的儿子,因此我们会得着产业——永生。
  • 4:1-3保罗继续使用继承人的例子来帮助我们理解我们在基督里的新地位。他说继承人在孩童时期与奴仆毫无分别。因为孩童是父亲的儿子,他是一切事物的拥有者,当他年长的时候,就会继承一切。但是现在,他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到他父亲指定的时候来到。这意味着,作为孩童,他与奴仆没什么差别。这一例证的含义在于:(1)尽管神向亚伯拉罕允诺,但在耶稣到来之前他们仍位于律法之下,所以他们没法完全体会到恩典福音带来的自由。在耶稣到来之前的时期,他们就像孩童一样。(2)在得着救恩之前,我们被这世上的事物(和律法)所捆绑,直到我们听到并相信恩典的福音。
  • 4:4-5然后依据神的计划,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神就差遣耶稣,将律法之下的人(人类)救赎出来,以便他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这一等待时期已经过去,神借着耶稣揭示了恩典福音。神现在主动想要认我们作他长大的儿子,会得着产业——永生。因着耶稣,这一切得以成为可能。从这些经文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如下几点关于耶稣的信息:(1)他是神的儿子——百分之百的神。(2)他为女子所生——百分之百的人。(3)他生在律法以下——他以跟我们一样的方式受到试探却从未犯罪。(4)要把人赎出来——他的使命就是我们的自由。
  • 4:6-7如果我们相信耶稣,就成为儿子。神认养了我们。我们是他家庭的一份子。他爱我们就像爱耶稣一样。含义如下,因为我们是儿子:(1)神差遣圣灵(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这意味着我们可以用亲密的词语来称呼神——比如爸爸——就像耶稣所做的一样。这表明了神想要与我们建立的亲密关系。当我们祷告的时候,我们可以来到神面前,就像孩子来到父母面前一样——不是以机械的,不带私人感情的方式,每次重复相同的话语。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祷告。(2)我们不再是奴仆——我们得到儿子的所有特权。(3)我们有权得到产业——丰盛且永恒的生命。这不是我们赢取来的,而是父神给儿子的礼物。
    约翰福音17:21-24

复习题

  • 福音的最高点是什么?
  • 福音的应用是什么?
  • 福音的平等性是什么?
  • 福音的家族是什么?
  • 神认养你了吗?如果是的话,这意味着什么?

3:15-25恩典福音借着神的应许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3:22

3:15-18约定:神应许的力量

  • 3:15保罗使用人的文约的例子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神和人之间的福音应许。他说人的文约,也就是两个人之间的协议,已经订立就不得修改。不能拒绝或宣告无效,也不能增添。即使情况有变,文约也要以订立时双方约定的方式得以兑现。
  • 3:16然后他回到亚伯拉罕的例子,说明文约的例子如何起帮助作用,如何借着他在我们身上适用。保罗在本章的前半部分已经以亚伯拉罕的信为例,向我们表明恩典的福音因信而得,现在他向我们表明福音是借着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一个特定的后裔)的应许而立——这个后裔就是耶稣,他兑现了这一应许,任何人都可以借着信心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加拉太书3:6-9;创世记12:7;13:15;24:7
  • 3:17接下来,保罗向我们表明了这一应许或约定的力量。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神应许说他会成就一些事情——最终通过基督使万国得福。这是神在向人允诺。无论会发生什么,我们可以确信神会恪守他的诺言。在神向亚伯拉罕进行这一允诺的四百三十年之后,有了律法,人们因此困惑。他们的表现好像表明神改变了约定的内容,但这从来不是律法的目的——律法的目的从来都不是改变约定或宣称其无效。
  • 3:18保罗论证说,如果我们出于律法而接受“产业”(永生),就不再出于应许。律法和应许向相反的。不可能两者都正确。这与保罗告诉罗马人恩典和行为是相反的非常类似。如果你在恩典之上增加行为,就不再是恩典了。因此,我们必须二选其一,作为我们信心的对象(应许或律法)。神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产业”(永生)是出于应许(恩典),而不是出于律法(行为)。

3:19-22律法:目的和局限

  • 3:19A,22A保罗提出了下一个合乎逻辑的问题,他知道这封书信的读者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如果我们可以因应许而得救,也就是借着信心,那么律法,也就是借着行为,目的何在呢?保罗就律法的目的给出了两条原因。他在这条经文里提出了第一条原因:“为过犯”。律法向我们告知并暴露罪。罪是过犯——是违反律法。罪的下场就是死亡。因此,律法是作为圣洁的暂时性标准(直到耶稣到来,兑现应许)而设立的,向我们表明我们无法遵守律法以及我们的不顺服所招致的惩罚。旧约经文和律法把每一个人都圈在罪里。
    罗马书3:20;4:15;5:12-21;约翰一书3:4;哥林多前书15:56;雅各书2:8-12
  • 3:19B-20律法是出自神的,是借着天使经中保(可能是摩西)之手设立的。这些经文有点儿难以理解,但是跟着推论的思路走,保罗的意思似乎是神独自一人批准了与亚伯拉罕的约定——因此是基于神一方,而不是多方的——中保暗示了多方。简单来说,应许高于律法,因为应许取决于一方,神,而不是多方,我们和神。
    申命记33:2;诗篇68:17;使徒行传7:53;希伯来书2:2;利未记26:46;约翰福音1:17
  • 3:21另外一个问题来了,“既然律法是因为过犯而存在的,这是否意味着律法与神的应许是相互对立的?”这一问题来自于为完全理解律法和应许的关系所做的尝试。保罗的回答是个坚决的“不是”。他们不是相互矛盾的。两者都出自神,但是目的有所不同。这些目的也不相互矛盾,而是共同起作用。保罗会在下一节经文中作进一步的解释,但是在此处,他想让我们了解到,律法的一大局限就是(他之前已经说过了):公义不是出于律法,律法不能叫人得生。
    加拉太书2:21;罗马书7:7;哥林多后书3:6
  • 3:22保罗解释律法的第二个目的:“因着恩典”。律法存在也是为了让我们认识到我们对恩典的需求——这一需求只能因信耶稣基督靠着应许实现。律法向我们表明了我们的行为不能使我们称义,义是赐下的——赐给相信的人。因此,正确的理解是,律法和应许并不矛盾。律法表明人不是公义的,人也不能借着律法靠自己称义。律法表明了唯一的选择就是恩典。应许提供了这一恩典。唯一的条件就是信心。应许是可信赖的,因为它基于应许者——神自己。
    申命记27:26;罗马书3:9;11:32

3:23-25律法:相信之前和相信之后

  • 3:23保罗想要让我们明白在“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的身份是怎样的。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我们被“监禁”起来,或者说是律法的囚犯。然后“因信得救的理来到”,改变了一切。
  • 3:24律法的作用是暂时的“训蒙师傅”。训蒙师傅被视为奴仆,为其主人照看学龄儿童。他们是“当前掌权者”。他们负责教授儿童分辨对错,犯错时进行管教。律法的作用是一样的,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管教我们的不顺服。你可以想象的到,一个孩子不太会非常喜欢负责管教他的人,尤其是当他非常严格的时候。因此,位于律法之下让我们为来到基督那里做准备,在他里面我们可以因信称义(不因行为)。
  • 3:25在“因信得救的理来到”以后,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我们不再位于律法之下了。我们不再是囚犯,也不再是需要师傅的学龄儿童,我们从牢房里被释放出来,长大成人——我们不再需要管教者了。一但人在耶稣里有信心(相信),他们就从律法的奴役和囚禁下被释放出来了。他们不再需要出于恐惧或为得着救恩而遵守律法。他们记得律法所教给他们的,得着自由,得以因着神为了救赎他们而所做的一切,出于感激而喜乐地顺服神。我们不再位于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
    罗马书6:14

复习题

  • 救恩是出于应许还是出于律法?
  • 神与谁立约?
  • 律法使应许失效了吗?
  • 律法的目的何在?它与应许相互矛盾吗?
  • 因信得救的理来到之后,律法会怎样?

3:1-14恩典的福音借着信心而得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3:6

3:1-5保罗检验信心和行为

  • 3:1保罗将话题转回到加拉太众教会的问题上。他们的问题在于他们并没有在遵守福音的真理。他们离弃了最初传给他们的真理,并且开始相信假福音——只会招致定罪的信息。保罗称他们为无知,因为他们做出了无知的决定,尽管他们听到了福音,耶稣被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他们眼前——真理以清晰,强烈和有力的方式呈现在了他们面前。
    加拉太书1:6-7;2:4
  • 3:2-3保罗问了他们若干个反问句,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到问题所在。他问他们:你们受了圣灵,是因律法还是因信心呢?这一问题的答案显然是“信心”,于是他继续说他惊奇他们是如此的无知,以至于他们相信可以靠圣灵入门,却靠肉身成全。似乎加拉太人足够谦虚,知道他们因信得救,但是也惧怕,以至于认为他们必须遵守律法才能确保得救并成圣。保罗在试图反对这一想法。他想让他们知道,我们因信得救,因信成圣——而不是靠人为的努力。
  • 3:4保罗接着提醒他们,为了恩典福音,他们已经受了如此之多的苦。如果他们现在离开这一福音,那么他们所受的苦就是徒然的了。保罗想让他们记住他们对真理的承诺以及他们为之所付出的代价。
  • 3:5最终,保罗把神引入话题中。神赐给你们圣灵,是因行为还是因信心呢?行异能是因行为还是因信心呢?神在我们中间做工是因为我们行律法呢还是因为我们听信福音呢?加拉太人不是犹太人,所以他们与律法的关系与犹太人有所不同。他们不了解这一点,犹太人也一样。因此,保罗在使用所有这些论证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成为信徒是因为信心,并且他们应该继续借着信心为神而活——不要让假老师搅乱他们,让他们误以为必须要同时遵守律法。

3:6-9保罗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为例

  • 3:6-8保罗使用旧约中亚伯拉罕——犹太人之父——的例子来表明,甚至亚伯拉罕也认同这一真理。亚伯拉罕相信神的应许,这就算为他的义。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然后保罗说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他的意思是因信称义的人是恩典福音之应许的参与者,这恩典的福音是最初传给亚伯拉罕的——不是指血缘上的子孙。对于理解神的救赎计划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神知道他要借着信心使人称义(借着耶稣的死亡和复活),因此,他把福音传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要因你得福。”所以救恩的条件一直都是信心,从来都不是行为。
    创世纪12:1-3;15:6
  • 3:9保罗总结道,以信为本的人就是那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的兑现。他们“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记住这一点很重要,保罗随后会在这封给加拉太信徒的书信中再次回到这一点上。

3:10-12保罗揭露律法的咒诅

  • 3:10律法含有一个重大的咒诅,但人们在信靠律法作为救赎的途径时却常常忽略这一点。律法要求你遵守律法中所记的一切之事。这意味着你必须是完美的。律法要求完美。如果你不遵守律法书上所记的一切之事,你就是被咒诅的。如果你遵守所有的律法,却违背其中的一点,那么你就犯了全部律法的罪。律法是严格的。律法不容怜悯。律法会说,要么你是百分百的顺服,要么你是百分百的违抗。
    申命记27:26;雅各书2:10;罗马书3:23
  • 3:11保罗的表述极其清楚:“律法不能使你称义。”无论你如何努力,律法还是会定你的罪。如果你曾某一次未能做到,那么你就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了。你就带着违抗的印记——一个罪人。但是还有希望。它叫做“信心”。从旧约到新约“义人必因信得生。”神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救赎之路。
    哈巴谷书2:4
  • 3:12作为救赎的途径,“律法”和“信心”是相反的。因此,你必须二选其一。你不能同时选择两者。律法不出于信,信也不出于律法。“律法”意味着信靠人为努力来称义。“信心”意味着信靠耶稣的努力来称义。我们不能同时信靠耶稣和我们的行为。你只能信靠其中一个。如果你信靠律法,你必须因律法活着,这只能招致定罪。与之相反,救恩是神给我们的礼物,因信而得。我们不是靠善行得到救恩,也不是我们赢得救恩。如果我们赢得救恩,那么就是出于行为而不是出于恩典的。这就是律法的全部目的,就是向我们表明,我们不能赢得救恩,我们达不到完美的标准。律法把我们指向恩典,恩典说:“因着信心。”
    罗马书11:6;利未记18:5

3:13-14保罗高举基督的救赎

  • 3:13保罗最终提出了要点:“我们做不到,但耶稣做得到。”耶稣做了所有我们不能做的事。是耶稣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在学习律法之后,你会得出你被咒诅的结论。你注定要死,并永永远远与神隔绝。但是耶稣愿意付上代价,来救赎你。你的代价就是死亡。因此他为你而死。耶稣是完美的,完全遵守律法,但是他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了咒诅,因此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现在我们在基督里得了完美。
    罗马书5:8;6:23;利未记21:23
  • 3:14为什么基督要这么做呢?首先,借着他我们(外邦人)可以得到亚伯拉罕的祝福:借着信心,通过恩典得到救恩。他知道我们不能因律法(我们甚至不了解律法)得拯救,这也一直是神的计划。其次,他这么做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借着信心得到圣灵。圣灵借着信心使我们成圣。我们借着信心得救并成圣。今天,我们能够借着信心为神而活。

复习题

  • 对于保罗所提的反问句,答案是什么?
  • 为什么保罗拿亚伯拉罕举例?
  • 律法的咒诅是什么?
  • 耶稣是如何救赎我们的?
  • 我们借着什么得救并成圣?

2:11-21保罗反对彼得的虚伪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2:16,20

2:11-13彼得(矶法)的虚伪

  • 2:11保罗,彼得和其他使徒意识到他们所传的是同一个福音,团结在其上,并且认同他们来自神的使命有所不同,分别要到外邦人和犹太人中去。但是当彼得来到安提阿的时候,保罗当面反对他——也就是指出彼得做的不对。保罗宣称他有可责之处。使徒彼得的可责之处是什么呢?
  • 2:12A彼得曾与外邦人一同吃饭。对我们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在当时这事关重大,因为彼得是犹太人。旧约中规定了若干“仪式”和“洁净”方面的律法,犹太人需要遵守,包括他们的饮食习惯。这也导致了一些犹太人中逐渐形成的传统。犹太人和外邦人是相互隔离的,因为外邦人不遵守犹太律法和传统,因此是“不洁净”的。然后发生了一件事。耶稣来了,打破了这面隔离之墙,一切都改变了。犹太人无需再遵守这些“仪式”和“洁净”的律法,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也不再有区别。因此,对于彼得来说,这一新的现实情况的实际应用就是开始和外邦人一同吃饭。这是好现象。但是如同保罗所指出的一样,问题不在于彼得开始和外邦人一同吃饭,而在于他又停止了。当一些犹太人从雅各那里过来的时候,他就退去,和外邦人隔开了。
    马可福音7:14-23;使徒行传11:7-9;10:34-35
  • 2:12B矶法与外邦人隔开了是因为他害怕假老师(奉割礼的人)的批评。正如我们所学到的那样,并不是人人都相信耶稣,许多犹太人认为必须在相信耶稣的基础之上遵守仪式和洁净方面的律法才能得着救恩。很明显矶法不相信这一假福音,但是他没有在信心上站立地稳,而是懦夫般地退后了。矶法相信真福音,但是表现却与之相反。矶法是个伪君子——他宣称相信真福音,但是他的行为却不相符。
  • 2:13第二个问题在于矶法的影响导致其他犹太人也跟着他一同装假。甚至与保罗和提多(外邦人)共事的巴拿巴也随着装假。请谨记:我们的行为会影响他人的行为。

2:14-16A保罗的对质

  • 2:14A保罗明白一个重要的真理:福音会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就是说依据福音的真理,我们应该行得正并照着福音的真理而行。在得到救恩的时候,每个信徒都已经拥有一套先前的世界观了(基于文化,成长或学校等),他们依据世界观来解释世界及其中的事物。但在得到救恩的同时,福音的真理应该成为我们新的世界观,我们应该开始用它来解释一切。这会在我们的生命中引起急剧的变化。保罗意识到彼得是在使用犹太世界观,而不是福音世界观。
  • 2:14B-16A保罗问了矶法一个问题,戳穿了他的虚伪:如果你是犹太人,随外邦人行事,那么为什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然后保罗把彼得指回了福音的真理,彼得似乎已经忘记。他们两个都是生来的犹太人,但是他们的民族身份和对律法的遵行也救不了他们。他们自己的救恩与他们的种族,文化,律法或习俗都没关系,而是单单通过信靠耶稣而得救。因此,为什么彼得基于种族,文化,律法和习俗来决定和谁一起吃饭,和谁打交道或者和谁建立关系,而与此同时他自己的救恩却不是基于这些东西?他在提醒彼得,他们自己与神的关系与他们所行的无关,而是与他们所信的有关。与行为无关,而与恩典有关。与继续遵行律法无关,而与活出耶稣所给的自由有关。彼得无需因为别人的批评或认同而惧怕,因为他已经称义了——在神面前他已经是公义的了,已经被神所接纳。他得到了神的认同。

2:16B-21解释真理

  • 2:16B因信称义:在保罗向彼得提醒福音的时候,他大胆且清楚地宣称真福音是什么:在耶稣基督里因信称义。我们不能因行律法称义。没人能因行律法称义。
  • 2:17-18启示:保罗解释说,如果“在基督里称义”不是真的,那么也因为他们没有遵守律法,他们都是罪人,这意味着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因为他们在遵守他的教义。另一方面,如果他们重新建造靠律法得救恩的虚假体系,而这是他们曾经通过传讲恩典福音所拆毁的,他们就会是犯罪的人——罪人,违反律法者。
  • 2:19A律法叫人死:保罗说他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有些人在信靠律法得救恩。他们相信他们的行为能使他们称义。但是保罗说的是他越试图去遵行律法,真理越清晰:律法不会使人称义——对他来说律法是死的,不再是得救赎的方式。所有的“洁净”和“仪式”都不足以带走他的罪,使他称义。
  • 2:19B神叫人得救:既然保罗不再信靠自己遵守律法的行为以得救恩,他可以相信耶稣,以得救赎,真正开始为神而活。
  • 2:20新的身份:信徒向律法(或我们为了赢得神的接纳和救恩而做的任何行为)而死,因为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基督已付了完全的赎价,我们借着信得以接受。尽管如此,我们活着,不是我们而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意味着我们在基督里有新的身份。我们在现有的身体里活出这一新的身份,是通过相信神的儿子,而不是借着律法的行为(新的世界观)。我们因信称义,因信而活。是耶稣的爱和个人牺牲改变了一切,我们正是因此受到激励来服侍他。
  • 2:21只靠恩典:整个救恩的体系是建立在神奇妙的恩典之上的。保罗说他不想废掉神的恩,明确指出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他在提醒彼得,不能混淆律法和恩典,因此,他需要照着福音真理,行得正。

复习题

  • 彼得做错了什么?
  • 彼得的影响导致了什么?
  • 福音真理应该成为我们新的什么?
  • 我们因什么称义?
  • 我们能混淆律法和恩典吗?为什么?

2:1-10恩典福音叫人得自由

经文记诵:加拉太书2:4-5

2:1-5保罗捍卫恩典福音的自由

  • 2:1保罗在第一章十六至二十四节中将他的起初几年的境况告诉了我们,然后在第二章,保罗继续讲述十四年过后的事情。在这个时候,他与巴拿巴和提多一同去了耶路撒冷。
  • 2:2保罗奉神的启示去了耶路撒冷,与当地的教会领导会面。他准备讨论他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并将神当下所作的一切进行汇报。保罗知道他所传的福音是真福音,但是有假老师混进了教会,讲授假信息。福音导致犹太教体系的运作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是囊括了外邦人,但同时不要求信徒遵守律法。福音把人们从律法之下释放了出来,不要求他们恪守律法。保罗不希望由于人们不理解福音的完全应用而产生冲突,在教会中引起隔阂。他不希望他的事工因为理解的缺失而功亏一篑,于是他与领导碰面,商谈此事。
  • 2:3-4A保罗以提多为例。提多是希腊人,不是犹太人。因此,他小的时候没有像犹太小孩儿那样受割礼。保罗说提多在相信恩典福音之后,没有因为要被视为真正的基督徒而在耶路撒冷被任何人强迫进行割礼。这一信息很明确:单单信靠耶稣,以得救恩。我们并不需要在信靠耶稣之外增添任何外在行为而得救。这就是假老师的错误之处:他们认为,新的外邦人基督徒必须成为犹太人——也就是说,既然他们已经相信了耶稣,他们就必须遵守某些外在的文化行为,不然他们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律法主义)。因此,由于提多没有受割礼,保罗提醒我们,我们不能在信靠耶稣之外增添任何东西以得救恩,例如受洗,讲方言,恪守准则等。
  • 误解:许多犹太人不明白律法的目的。他们认为他们可以通过遵行律法而成圣。但赐下律法是为了向他们表明,他们无法依靠自己成圣。律法中规定了所献的礼物和祭物,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耶稣的时候。耶稣成就了律法不能成就的事,使我们成圣,因此我们不再需要律法——它其目的已经实现了。
    希伯来书9:9-10
  • 自由:我们得以成圣,是借着耶稣的死亡和复活,而不是借着我们所做之事或遵守旧约中在特殊仪式方面的律法。赐下这些律法是为了把我们引向耶稣,不是为了让我们成圣。现在,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在他里面我们有自由。我们不再是律法的奴仆,因为耶稣已经从中释放了我们。因此,我们无需遵守任何旧约中在仪式方面的律法或任何犹太的传统和文化指令。
    歌罗西书1:22,2:16
  • 2:4B-5保罗同时向我们表明了我们对假老师应该持有的态度。在第一章里,保罗告诉我们,他们应该被咒诅——因为他们传扬的是定罪的信息,他们自己也应当被定罪。在这里保罗说假信徒混进教会是要私下窥探他们在耶稣里的自由,试图将他们重新带回到捆绑中——带走耶稣带来的自由,让他们重新做律法的奴仆。对于这类的假弟兄,保罗说他一刻的时间也没有花在他们身上。与之相反,他维护了福音的真理,以便这一真理能继续存在于加拉太众教会中。他把时间花在了讲授和维护福音之上。我们也应该做同样的事情。我们不应该容让传讲假福音的人,花时间与他们争论,甚至不能给他们讲其他福音的机会。福音不是拿来争论的,我们不能浪费时间与不信之人争论福音。如果你知道,某人信邪教或传异端,那么你应该不在他身上花任何时间(教会里,你的家里或学习小组里,等等),只需向他们宣扬真理(前提是他们想要听)。在这样的处境下,这是单向的谈话,只容忍一种信息——信靠耶稣,以得救恩。
    加拉太书1:8-9

2:6-10保罗的信息和呼召得到了证实

  • 2:6由于保罗是通过启示接受福音的,他很确信,这一福音和从福音而来的自由是真实的。在耶路撒冷,保罗和其他使徒会面后,他的信息没有更改。他们没有在保罗所传讲的信息上增添任何东西。信息得到了其他使徒的证实:单单信靠耶稣,以得救恩。然而保罗去耶路撒冷不是为了让他们证实他所传讲的信息。他对这信息及其地位已经很确信了。(你可以从他谈论其他使徒时的语气中看出他的信心。无论他们的身份如何,对保罗来说都无所谓。他知道神不会偏心,一视同仁。)
  • 2:7-9他们没有在保罗所传讲的信息上增添任何东西,因为他所传的与他们之前所传的是一样的。相反,他们向保罗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他们意识到,那感动彼得叫他为犹太人作使徒(受托付向受割礼之人——犹太人传福音)的神,也感动保罗,叫他为外邦人作使徒(受托付向未受割礼之人——外邦人传福音)。双方都意识到了只有一个福音:单单信靠耶稣,以得救恩,但是他们有着不同的呼召,并一致同意保罗(以及和他在一起的人)应该把福音传到外邦人中,而他们(雅各、彼得、约翰,以及和他们在一起的人)应该把福音传到犹太人中。我们从他们的互动中可以学习到如下几点:(1)只有一个真福音:单单信靠耶稣,以得救恩。(2)团结是基于真福音的。我们需要在福音之上团结或分裂。如果某人传假福音,我们需要与他们隔绝。如果某人传真福音,我们应该团结一致。(3)我们接受任何相信真福音、在基督里的人。教会里不应该存在基于种族的态度或偏见。(4)即使是在团结中,我们也有不同的呼召。神赐给人不同的能力和恩赐,以将福音传达至不同的人。我们执行这些呼召,我们处于不同的位置之上,但是我们传讲的是同一个福音,绝不会为了某一群体而进行更改。
  • 2:10在他们同意分别并各自前往不同的地方传讲福音后,耶路撒冷教会的领导向保罗请求一件事:记念穷人。这本来也是保罗乐意做的。我们也应该记念穷人,展现怜悯。

复习题

  • 保罗为什么去耶路撒冷?
  • 为什么提多是个有力的例子?
  • 保罗对假老师有怎样的态度?
  • 什么是真福音?
  • 我们可以从保罗与其他使徒的互动中学到什么?